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0385194/2022-00013 公开信息来源 英吉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2年2月22日 文号 英政办发〔2022〕3号
信息有效性 现行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

英吉沙县政务信息公开和政府门户网站动态信息报送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英吉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有效性:现行有效 发布机构:英吉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2年03月03日 16:10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新政务发〔2017190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不断提升我县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继续深化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管理和服务的标准化、信息化、公开化,大力加强作风建设,采取有力有效措施进一步提升行政服务工作水平。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坚持分级分类、突出特色,问题导向、强化管理,利企便民、优化服务,开放融合、创新驱动,统筹规划、集约节约,将县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着力构建标准体系、平台技术、安全防护、运维监管的政府网站体系,加快建成整体联动、高效惠民的网上政府。

、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务信息:

1.管理规范方面的政务信息,包括政府规章、行政机关制定的其它规范性文件以及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它文件;

2.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5.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6.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7.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8.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9.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10.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11.乡村振兴、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12.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3.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14.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5.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16.各乡(镇)、各部门单位日常工作动态及新闻信息。

(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县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涉稳、国家安全等社会稳定的;

3.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4.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其它信息。

、政府门户网站动态信息报送工作

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政府门户网站动态信息报送工作的重大意义。县政府门户网站既是县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也是县政府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度与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的情况,也间接反映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政府部门服务意识、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精神风貌等多个方面。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遵循以下原则:分工负责,合力共建;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强化服务,便民利民。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门户网站动态信息内容保障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做好县政府门户网站动态信息报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抓好落实,搞好统筹协调,加强指导和监督,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二)明确信息保障员。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至少要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信息保障员,及时向县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室报送信息。其他相关栏目责任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该栏目内容的收集和核实工作,定期、不定期报送相关图文资料,并对本单位发布信息的合法性、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三)明确信息工作职责。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配备事业心、责任心强的干部具体负责信息搜集、撰写和上报工作。报送的政府门户网站动态信息须经本单位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三审三校,填写《英吉沙县政府网站政府动态信息报送审核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报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室。

(四)加强政民互动答复回应。公众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政民互动栏目提出的留言事项,由县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室根据留言内容按照领导批示派发给相关单位受理答复,各受理单位要认真调查研究、及时处理、详细解答,并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五、加强组织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门户网站动态信息保障工作,对于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乡(镇)、部门单位要站在为全县经济建设服务的高度,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工作和政府门户网站动态信息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政务公开和政府门户网站动态信息保障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切实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全县政务公开和政府门户网站动态信息保障工作成效。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乡(镇)、各部门单位是本单位政务公开和政府门户网站动态信息保障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明确信息发布工作的职责分工,规范工作程序,落实更新的时限要求,不断提高信息发布质量和信息保障水平,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推进本单位政务公开和政府门户网站动态信息保障各项工作。

(三)加强监督考核。加大对各乡(镇)、各部门单位政务公开和信息报送工作督促检查力度,完善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和信息报送工作在政府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县政府办公室每月通报一次政务公开和政府动态信息报送工作,对不重视、不落实的乡(镇)、部门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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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文件:

关于对《英吉沙县政务信息公开和政府门户网站动态信息报送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