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0000000-2021-00107 公开信息来源 英吉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0-12-01 文号 英政办〔2020〕20号
信息有效性 现行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为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推动全社会节水,建设美丽英吉沙县,全面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促进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英吉沙县节水行动实施方案

来源:英吉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有效性:现行有效 发布机构:英吉沙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0年12月01日 14:37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推动全社会节水,建设美丽英吉沙县,全面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促进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按照自治区党委“133改革开放工作部署和自治区关于节水工作的总体要求,把节约用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强化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指标刚性约束,突出抓好农业、工业、城镇节水,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强化技术创新引领,加快用水方式转变,提高用水效率,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撑新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

2020年,节水政策法规、市场机制、标准体系趋于完善,技术支撑能力不断增强,管理机制逐步健全,节水效果初步显现;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0,处理达标后的再生水全部回用或综合利用,严禁排入河湖和湿地;基本形成城镇再生水利用价格机制、设施建设投融资机制、水资源统筹配制机制和规范化运营管理长效机制。

2022年,节水型生产和生活方式初步建立,节水产业初具规模,非常规水利用占比进一步增大,节水管理能力全面增强,用水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地下水超采得到有效遏制,节水长效机制良性运行,全社会节水意识明显增强;健全城镇再生水利用价格机制、设施建设投融资机制、县域水资源统筹配制机制和规范化运营管理长效机制。

2035年,节水优先方针全面落实,健全的节水政策法规体系、完善的市场调节机制、先进的技术支撑体系全面形成,节水护水惜水成为全社会自觉行动,全县用水总量不超过用水总量控制分解指标,水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达到先进水平,节水型社会全面建成。

三、重点行动

总量强度双控

1.强化指标刚性约束。健全英吉沙县用水总量、用水强度控制指标体系,强化节水约束性指标管理,加快落实主要领域用水指标。建立完善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实施差别化管控措施,水资源超载乡镇、企业等部门制定并实施用水总量削减计划,从严控制地下水开采量。到2020年,建立覆盖主要农作物、工业产品和生活服务业的先进用水定额体系,建立审订工作机制。牵头单位水利局;参与单位发改委商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市监局)

2.严格用水全过程管理。贯彻落实国家重大规划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完善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切实加强用水统计管理,落实用水统计调查制度,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强化计划用水管理,开展用水计划执行情况检查,重点监控超计划用水户,及时开展水平衡测试。到2020年,水资源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的工业企业用水计划管理实现全覆盖,鼓励年用水量超过10万立方米的企业,设立水务经理,接受节水管理培训。推动年用水量20万立方米以上企业自愿开展管网漏损自查,对漏损供水管网进行升级改造。推动一批大中型高用水企业、园区年用水量20万立方米以上建设智慧用水管理系统,采用自动化、信息化技术和集中管理模式,实现取用耗排全过程的智能化控制与系统优化。到2022年,节水型生产和生活方式初步建立,非常规水利用占比进一步增大,全社会节水意识明显增强,使英吉沙县达到节水型社会标准。到2035年,基本形成水资源利用与发展规模、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等协调发展的新格局。牵头单位水利局;参与单位发改委、教育局、商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3.严格考核责任追究。逐步建立节水目标责任制,将水资源节约和保护的主要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将节水指标纳入相关水利考核,完善监督考核工作机制,将节水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县绩效考核范畴,对节水工作落实不力、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追究相关部门责任。到2020年,建立县级水资源督察和责任追究制度。牵头单位水利局;参与单位发改委商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农业节水增效

1.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推进高效节水灌溉,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田间节水设施建设力度。开展农业用水精细化管理,科学合理确定灌溉定额,推进灌溉试验及成果转化。推广喷灌、微灌、滴灌、低压管道输水灌溉、水肥一体化等技术,促进农业节水提质增效。建立健全墒情监测体系,完成土壤墒情监测点年度数据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及时发布土壤墒情信息,指导农民科学施肥和适时灌溉。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参与单位发改委、水利局、科技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

2.加快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对库山河灌区、依格孜牙河灌区骨干渠道、各类渠系建筑物、水源及渠首工程实施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牵头单位水利局;参与单位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

3.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水土资源条件及水资源承载能力,合理确定灌溉规模和灌溉模式,因地制宜确定农业结构和种植结构,量水而行,按照稳粮、优棉、促畜、强果、兴特色要求,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和布局,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粮食生产坚持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加强绿色高质高效粮田建设,稳定播种面积,优化品种结构,提高单产和品质,确保粮食安全。加大高质高效果园建设力度,优化果树品种结构。示范推广高效节水措施,适度退减灌溉面积。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参与单位发改委、水利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

4.加快推进农村生活节水。加快村镇生活供水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与改造,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在实施农村集中供水、污水处理工程和保障饮用水安全基础上,加强农村生活用水设施改造,推行计量收费。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强化农村改厕技术培训,努力解决技术支撑和技术服务能力薄弱难题。农村户厕改造坚持宜水则水、宜旱则旱,主推简单实用、成本适中、群众接受的卫生厕所,以卫生旱厕为主,组织开展好防渗漏、防臭防蝇、有遮挡有照明、粪污及时清掏等工作,在下水管网配套条件具备的地方因地制宜推进水冲式厕所。到2020年,完成万村村容村貌整治提升,建设一批较高标准的美丽宜居乡村。牵头单位水利局;参与单位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科技局、市监局)

5.推广畜牧节水方式。实施规模养殖场节水改造和建设,推行先进适用的节水型畜禽,推广节水型饲喂设备、机械干清粪,提高畜禽装备水平。发展节水牧业,加强牧区草原节水,推广绿色高效养殖模式技术等。实施盐碱地改造,拓展农业发展空间。到2022年,建设一批畜牧节水示范养殖场。发挥灌溉农业优势,大力支持农业、水利协调、融合发展,提高养殖尾水灌溉利用率。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参与单位科技局、自然资源局

工业节水减排

1.推进工业节水改造。以新疆能耗数据在线监测平台系统为基础,完善工业企业供用水计量体系和在线监测系统,强化生产用水管理。推进企业实施全方位节水技术改造,重点监控企业要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用水审计及水效对标。对超过取水定额标准的企业开展用水审计,分类分步限期实施节水改造。建设一批重点水效提升项目,推动年用水量超过10万立方米的企业自主开展用水审计。围绕过程循环和末端回用,实施循环水回用、水梯级利用、废水处理再利用、用水智慧管理、供排水管网智慧检漏等技术改造,提升企业各环节用水效率和重复利用率。鼓励工业园区因地制宜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建设一批节水标杆园区。鼓励工业园区统筹水处理及分质供水系统进行水的梯级利用和集中处理,形成园区耦合用水系统,推动工业园区根据企业用排水水质特点及要求,指导企业间建立点对点串联用水系统,实现一水多用,重点建设一批水梯级高效利用园区。牵头单位商信局;参与单位发改委、水利局、科技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市监局)

2.推动高耗水行业节水增效。实施节水管理和改造升级,采用差别水价、树立节水标杆等措施,促进高耗水企业加强废水深度处理和达标再利用,严格控制新建、改建、扩建高耗水项目,结合产业升级改造推进高耗水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对采用列入淘汰目录工艺、技术和装备的项目不予批准取水许可,未按期淘汰的,有关部门和政府要依法严格查处。对火力发电、纺织石化和化工、食品和发酵等高耗水行业开展节水升级改造,到2022年,建成一批节水型企业。牵头单位商信局;参与单位发改委、水利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

3.积极推进水循环梯级利用。推进现有企业和园区开展以节水为重点内容的绿色高质量转型升级和循环化改造,加快节水及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促进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新建企业和园区要在规划布局时,统筹供排水、水处理及循环利用设施建设,推动企业间用水系统集成优化。到2020年,全重点行业分别建成1家以上节水标杆企业,建成1家以上节水标杆园区。牵头单位商信局;参与单位发改委、水利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

城镇节水降损

1.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落实节水各项基础管理制度,推进城镇节水改造,提高雨(雪)水资源利用水平,制定促进再生水利用的鼓励支持政策,实施再生水利用工程,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全面加强取水许可管理,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火电、化工等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自2020年起,符合利用条件的工业用水、景观环境用水以及林业用水要优先使用再生水。到2022年,杂用水要基本完成再生水替代工作。牵头单位住建局;参与单位发改委、水利局、商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科技局)

2.降低供水管网漏损。制定并实施供水管网改造建设实施方案,持续推进供水老旧管网改造。加强公共供水系统运行监督管理,安装和改造用水计量器具,推进城镇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建立精细化管理平台,推广合同节水等模式,引进社会力量,协同推进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专业化管理,要建立完善供水管网减损制度和管控体系,将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纳入城镇供水考核体系。牵头单位住建局;参与单位发改委、水利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

3.开展公共领域节水。在城镇园林绿化建设中,宜选用适合本的节水耐旱型植被,采用高效节水灌溉方式,建立和完善绿化用水计量管理。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要开展供水管网、绿化浇灌系统等节水诊断,推广应用节水新模式、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提高节水器具使用率,新建公共建筑必须安装节水器具。开展节水型学校建设,将节水教育纳入学校德育教育,树立节水理念。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或年用水量超过20万立方米的学校全部创建节水型校园,建成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节水型高校。推动城镇居民家庭节水,普及推广节水型用水器具,鼓励对生活节水用具主动进行水效标识。牵头单位住建局;参与单位发改委、水利局、教育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4.严控高耗水服务业用水。从严控制洗浴、洗车宾馆等行业用水定额。加强洗车等特种行业用水计量监督管理,严格取水许可审批,积极推广循环用水技术、设备与工艺,优先利用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牵头单位住建局;参与单位发改委住建局商信局

重点区节水开源

1.在超采区削减地下水开采量。加快推进水超釆区综合治理,严格机电井管理,限期关闭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坚决拆除非法取水设施。完善地下水监测网络,超采区内禁止工农业及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采取强化节水、置换水源、禁采限采、关井压田等措施压减地下水开采量。到2022年,城镇范围力争全面实现采补平衡。牵头单位水利局;参与单位发改委商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

2.加强非常规水利用。强制推动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对按计划应当使用非常规水源而未使用或使用量未达到要求的用水户,核减其下年度常规水源计划用水指标。逐年提高非常规水利用比例并严格考核,生态用水优先使用非常规水,具备使用非常规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建设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牵头单位水利局;参与单位发改委商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

科技创新引领

1.促进节水关键技术创新和转化。推动节水技术与工艺创新,加大节水产品和技术研发力度,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节水、管理及产品深度融合。推动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充分调动高校、企业等各方力量,加强节水关键技术攻关。加快节水科技成果转化,鼓励通过信息化手段推广节水产品和技术,拓展节水科技成果及先进节水技术工艺推广渠道,逐步推动节水技术成果市场化。牵头单位科技局;参与单位发改委、水利局、商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市监局)

2.推动技术成果产业化。鼓励企业加大节水装备及产品研发、设计和生产投入,降低节水技术、工艺、装备、产品成本,提高节水装备、产品质量,提升中高端品牌的差异化竞争力,构建节水装备及产品的多元化供给体系。发展具有竞争力的第三方节水服务企业,提供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节水服务,推广合同节水模式,培育节水产业。到2022年,培育一批技术水平高、带动能力强的节水服务企业。牵头单位科技局;参与单位发改委、水利局、商信局住建局市监局)

四、改革创新

政策制度推动

1.稳妥推进水价改革。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基本建立国有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末级渠系维护费的终端水价形成机制,积极推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建立健全城镇供水价格形成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加快推行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牵头单位发改委;参与单位水利局、商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

2.严格落实水资源税政策。落实水资源税改革政策措施,确保水资源税差别化税率政策贯彻执行,充分利用税收杠杆,发挥税收刚性作用,加强水资源税征管。牵头单位财政局;参与单位发改委、水利局、住建局、税务局

3.加强用水计量统计。推进取用水计量统计,完善农业用水计量设施,配备工业及服务业取用水计量器具,全面实施城镇居民一户一表改造。建立节水统计调查和基层用水统计管理制度,加强对农业、工业、生活、生态环境补水等四类用水户涉水信息管理,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水情况进行统计监测。针对目前农业灌溉用水、渠道输水等关键领域存在的计量准确度低、计量难度大等问题,在完善现有流量计量标准的基础上,加强农业灌溉流量在线校准计量标准和装置、渠道流量计量标准和装置建设。推进农业灌溉流量计量、干支渠流量计量标准研究和农业灌溉流量在线校准装置、干支渠流量计量标准装置配备。到2022年,库山河灌区和依格孜牙河灌区渠首,干支渠口门实现取水计量。牵头单位水利局;参与单位商信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市监局、统计局

4.强化节水监督管理。加强对重点用水户、特殊用水行业用水户的监督管理,对重点行业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实行用水报告制度,鼓励年用水总量超过10万立方米的企业或园区设立水务经理。建立倒逼机制,将用水户违规记录纳入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到2022年,将年用水量50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和服务业用水单位全部纳入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牵头单位水利局;参与单位发改委商信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统计局

5.健全节水标准体系。落实国家节水标准,规范和约束用水行为,进一步完善节水标准体系,推动各行业向高标准对标,加大节水标准贯彻落实力度,按要求做好农业、工业、城镇及非常规水利用等各方面节水标准的制订或转化工作。逐步建立节水标准实时跟踪、评估和监督机制。牵头单位发改委;参与单位水利局、商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市监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6.推进节水法治建设。依据国家节水法规和政策性规定,适时参与制定县级节水规章制度,推进节水地方立法。牵头单位司法局;参与单位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共同推进

市场机制创新

7.推进水权水市场改革。开展水资源确权登记管理,明确行政区域取用水权益,科学核定取用水户许可水量。建立农业水权制度,对用水总量达到或超过全县总量控制指标、河湖水量分配指标,通过水权交易解决新增用水需求。加强水权交易监管,规范交易平台建设和运营。牵头单位水利局;参与单位发改委商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

8.实施合同节水管理。创新节水服务模式,在公共机构、公共建筑、高耗水工业、高耗水服务业、农业灌溉、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等领域,引导和推动合同节水管理,建设合同节水管理试点示范工程。牵头单位水利局;参与单位发改委商信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市监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9.开展水效领跑者活动。落实水效标识制度,强化市场监督管理,加大专项检查力度,逐步淘汰水效等级较低产品;鼓励对生活用水器具主动进行水效标识,在用水产品、用水企业、公共机构、灌区和节水型社会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持续推动节水产品认证工作,向社会推荐节水产品名录。综合考虑库山河灌区、依格孜牙河灌区的气候地理条件、水资源状况、农作物种类、灌区规模等情况,到2022年,选择灌溉面积1万亩以上、具有完善的管理机构、安全运行状况良好的中型灌区实施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牵头单位发改委;参与单位水利局、商信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市监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10.农业节水推广沙雅模式。对于分散的小农户,采取土地流转、水利工程托管等模式,推进规模化农业和水利工程专业化集约化管理节水机制建设。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参与单位发改委、水利局、财政局

五、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县水利局牵头,会同县发改委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建立节约用水工作县级协调机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共同推进方案落实。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主动协调参与单位开展工作;参与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动履行本部门所担负的职责。县有关部门要加强督导,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了解掌握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县主管领导反映。牵头单位水利局;参与单位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共同推进

完善财税政策。发挥财政职能作用,重点支持农业节水灌溉、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水资源节约保护、供水管网漏损控制、节水标准制订、节水宣传教育等,完善节水产业发展的价格、投资、融资等政策,落实节水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税收优惠政策在节水技术研发、企业节水、水资源保护和再利用等方面的支持作用。牵头单位财政局;参与单位发改委、水利局、商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税务局

创新融资模式。完善金融和社会资本进入节水领域相关政策,积极发挥银行等金融机构作用,依法合规对合同节水、节水技术研发、节水工程建设、节水技术改造和非常规水源利用等进行支持。采用直接投资、投资补助、运营补贴等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有一定收益的节水项目建设和运营。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节水项目优先给予支持。牵头单位人民银行英吉沙县支行;参与单位发改委、水利局、商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

提升节水意识。加强国情水情教育,逐步将节水知识纳入国家宣传、国民素质教育和中小学教育内容,向全社会普及节水知识。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节水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倡导简约适度的消费模式,提高全民节水意识。鼓励各相关领域开展节水型社会、节水型单位、节水型居民小区等创建活动。牵头单位水利局;参与单位发改委、教育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下载:英吉沙县节水行动实施方案

相关文件:

关于《英吉沙县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