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第218号令)、《喀什地区贯彻落实<自治区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喀署办发〔2019〕119号)相关要求,5月8日,通过英吉沙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英吉沙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意见》的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日。截至目前,未收到公众任何修改意见。
英吉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3日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第218号令)、《喀什地区贯彻落实<自治区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喀署办发〔2019〕119号)相关要求,5月8日,通过英吉沙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英吉沙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意见》的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日。截至目前,未收到公众任何修改意见。
英吉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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