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吉沙县供排水公司(前身为英吉沙县自来水公司)于1979年由英吉沙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在城市建设与发展中,增加了排污设施。供水系统成立之初,自来水公司隶属于英吉沙县住建局,属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模式。
一、基本情况
2006年8月,根据英政发【2006】39号,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供排水公司改制为国有企业。地址为新疆英吉沙县克孜勒路16号,改制后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企业,2021年4月19日由国有企业改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英吉沙县鸿湖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2006年8月,县委、县政府任命高志强为英吉沙县供排水公司支部书记、经理;
2011年2月,县委、县政府免去高志强支部书记、经理供排水公司支部书记、经理职务;任命张家明为支部书记、经理。
2022年7月,县委、县政府免去张家明支部书记、经理职务,任命周超为支部书记、经理。
二、人员及机构
职工总数现有职工67人,公司下设六个部门:经理室、财务室、用户运行科、水厂、行政办、污水处理厂。公司成立党支部党支部隶属县委机关工委,现有党员10人。
三、生产经营情况
我公司主营自来水供应和排水处理,现有供水管道160公里,排水管道128公里,2022年营收1351.28万元,公司管辖供水井15口,2022年供水量达655.69万立方米,水厂位于农三师东风农场地处东经38°51′54.15″,北纬76°11′42.87″,水源井15眼及配套设施,2000立方米、3000立方米清水池各1座,供水工艺采用水泵一次提升至清水池,经加氯消毒后,利用重力供水工艺供水。2022年全年污水处理厂共处理污水量:601万立方米,处理污泥量:2640吨,采取氧化沟工艺进行处理,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国家二级标准的规定。
四、污水处理厂
1、英吉沙县污水处理厂修建于2014年7月,2017年6月正式运行投产使用,建设地点为城北工业园区以东2公里处占地面积60亩,审定结算价3870.5万元,近期15000m³/d、远期30000m³/d。采用氧化沟处理工艺,经处理后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排放标准。目前正在进行提标改造调试工作,经过提标改造后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2022年进水量为601万立方米,处理污水排放量557万立方米,日处理污水1.6万立方米,高峰期超负荷日处理2.2万立方米,污泥处理量2851吨,湿污泥含水率小于80%湿污泥拉运至垃圾填埋场,采取无害化填埋处理工艺。目前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人员23人,2022年污水处理厂运行成本为461.79万元,现已申报污水处理厂二期30000m³/d项目,投资1.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