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0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新人社发〔2024〕29号)相关规定,现对拟享受2024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4家、不符合1家单位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0月17日至10月23日。如有情况反映,请及时与英吉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工伤和失业保险股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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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英吉沙县2024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审核名单公示表
英吉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