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备案流程:
1、申办者按要求准备齐全养老机构登记备案所需材料,到辖区内民政或者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登记;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非营利性质养老机构依法向民政部门申请社会服务机构登记。营利性质养老机构,到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登记;
3、民政部门负责行政审批的窗口统一对外,受理举办者提交的申请材料;
4、市场监管部门批准成立登记的盈利性养老机构,由民政部门备案,真实、准确、完整的提供本案信息,填写备案书和承诺书,民政部门提供本案回执,书面告知养老机构运营基本条件,以及本区区域现行养老扶持政策措施清单。养老机构举办者在完成登记手续后7个工作日内到民政局办理备案,完整填写《设置养老机构备案书》《养老机构备案承诺书》,领取《养老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对材料齐全的,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出具《养老机构备案回执》。
二、备案申请材料
1、申办养老机构《申请书》;
2、《设置养老机构备案书》;
3、《养老机构备案承诺书》;
4、申请人、拟定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5、核准的机构名称或工商登记的营业执照、章程和管理制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自有产权证明或者场地(房屋)租赁合同;
7、安全、消防、卫生、财务、人力资源等内部管理制度;
8、食品安全、建筑、消防验收合格等文件;
9、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人员名单、身份证明文件和健康状况证明,专业技术工种的资格证书;
10、资金来源证明文件、验资证明和资产评估报告或者其他证明经办人具有申办养老机构方面实力的相关证明。
附件:1.养老服务机构备案申请书
办理部门:英吉沙县民政局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地点:英吉沙县民政局
咨询电话:0998-3625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