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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05/18
17:05
来源:
英吉沙县商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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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吉沙县土地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22-05-18 17:05    来源:英吉沙县商信局

1.依据《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的规定,光伏、风力发电项目使用戈壁、荒漠、荒草地等未利用土地的,对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可按原地类认定。

2.依据《关于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政策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10)的规定,旅游项目中属于自然景观用地及农牧渔业种植、养殖用地的,不征收(收回)、不转用,按现用途管理。

3.依据《全国冰雪场地设施建设规划(2016—2022年)》(体经字2016646号)的规定,对利用现有山川水面建设冰雪场地设施,对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可按原地类管理。

政策出处: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19年版)》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