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吉沙小刀制作技术规范》喀什地方标准于2024年9月3日通过评审,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6号)规定,对《英吉沙小刀制作技术规范》喀什地方标准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英吉沙小刀制作技术规范》喀什地方标准有异议的,请以书信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意见。
公示期: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10月9日
联系人:程*累
联系电话:15699155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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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英吉沙县南湖北路19号英吉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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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吉沙小刀制作技术规范》起草小组
英吉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