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完善英吉沙县物业服务管理,改善业主生活环境,落实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发改价格〔2007〕2285号)等有关规定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现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通知事项如下:
一、征求意见和建议的时间
从2024年6月8日至6月14日止。
二、征求意见和建议的方式
(一)通过文件材料形式上报发改委办公室;
(二)通过打电话的方式进行反馈意见和建议;
(三)通过邮件形式发送至我委邮箱:651397276@qq.com,以便反馈意见和建议;
(四)通过扫描下方小程序二维码进行问卷调查反馈意见和建议。
三、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英吉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四楼)
联系电话:0998-362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