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25
01/24
11:01
来源:
英吉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体:【
访问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年英吉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4 11:01    来源:英吉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由英吉沙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法定义务,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深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条,其中政府采购类11条,城建、住房类信息9条,行政处罚/强制类3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依申请公开数量0件,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我局将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流转、审理等工作流程,提高工作办理质效。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英吉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制度,明确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流程,落实专人负责,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信息管理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未建设本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统一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开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局机关各股室责任分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加强对信息公开内容、流程等的监督管理。畅通公众监督渠道,通过意见箱、投诉电话等方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应公众关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地方政府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76.3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还需进一步加强,个别信息在生成后未能在第一时间公开。二是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三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

(二)改进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梳理涉及事项。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

2.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明确信息公开的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建立信息公开提醒机制,确保信息及时公开。

3.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单位收取0元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