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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1/22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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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吉沙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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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吉沙县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2 18:01    来源:英吉沙县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开《2023年英吉沙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英吉沙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始终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不断深化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等政务信息公开,着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全力推进英吉沙县高水平对外交流和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英吉沙县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对涉及重大财政工作,预决算信息、民生领域及社会关切的信息,通过英吉沙县人民政府网站或县级其他官方媒体,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1.加强财政运行过程信息公开。一是全面完成预决算公开工作。于英吉沙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财政预算决算专栏公开2023年本级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2022年本级政府决算和部门决算。同时,组织本级各部门完成预决算公开工作,经统计,除涉密部门外,直部门均已公开2023年部门预算及2022年部门决算,实现预算单位预决算公开全覆盖。

2.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内容涉及财政预决算报告、政府集中采购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人事任免、行政法规规章及政策性文件等方面,全部信息均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公开,有效回应社会关切、保障公众权益。

3.及时依法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债券发行等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切实增强地方政府债务信息透明度,满足投资者信息需求。积极公开绩效监控、绩效评价、评价结果的运用等情况,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推动政府绩效管理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进一步强化程序规范和实体规范,在答复疑问时,要依法有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出具告知书,规范格式和内容,确保用词准确、严谨、规范、维护政府部门的形象,进一步强化依申请办理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在公开申请处理过程中,严格遵循调条例规定时限,努力把服务做到位,让群众满意。2023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加强政务信息管理。根据“放管服”要求,我局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失效规范性文件,及时公布于市政府门户网站。加强政策解读。财政局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解读人”职责,贯彻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报审、同步公布的“三同步”工作要求。始终坚持宣传工作重点围绕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想,不断巩固和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弘扬社会主旋律,传播社会正能量,始终坚持正确的社会舆论引导。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局领导分管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推动财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定期召开信息公开工作部署会议,传达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局机关各室落实好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公开月督查,切实提升信息公开整体水平。财政需公开信息,由股室长、分管领导审核,再交本单位政务信息工作人员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报县政府地区财政局网站或石榴云微信公众号发布。持续完善考核制度,及时指出问题,把检查内容作为年度量化考评的依据。

)加强监督保障方面

继续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流程。将“公开之前必有保密审查”“主动公开信息按时送交”“公开情况定期报送”“年度报告按时公布”等各项基础工作纳入“日常一线干部考察”等局内工作考评范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件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英吉沙县财政局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了财政工作透明度,但还存在一些短板,如:政务信息公开不及时,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在今后工作中英吉沙县财政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推动新时代财政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更大成绩。一是严格执行财政信息公开制度。除涉密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都严格按照要求公开部门预决算,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坚持统筹兼顾,强化整体推进。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与加强保密工作、提高财政业务水平等有机结合,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努力形成协调配合、系统联动的工作合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英吉沙县财政局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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