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8日,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艾买提·吐尔洪同志主持召开县人民政府2024年第4次常务会议。
会议同意,县自然资源局提交的《关于新建英吉沙县克孜勒乡日光温室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该项目地点位于克孜勒乡14村范围内,用地总面积955.3亩,地类均为未利用土地,土地权属为国有土地,土地用途为设施农用地(日光温室和相关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由县自然资源局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
会议同意,同意英吉沙县乌恰镇第二小学更名为英吉沙县乌恰镇中学,2024年秋季学期至2025年秋季学期按九年一贯制学校办学,2026年秋季学期开始按初级中学办学;英吉沙县乌恰镇阿亚克包孜洪26村小学更名为英吉沙县乌恰镇包孜洪中小学,2024年秋季学期开始按九年一贯制学校办学;英吉沙县萨罕镇第二小学更名为英吉沙县萨罕镇中学,2024年秋季学期至2025年秋季学期按九年一贯制学校办学,2026年秋季学期开始按初级中学办学;英吉沙县萨罕镇第一小学更名为英吉沙县萨罕镇中小学,2024年秋季学期开始按九年一贯制学校办学。由县教育局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