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5日,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艾买提·吐尔洪同志主持召开县人民政府2024年第5次常务会议。
会议同意,县财政局提交的《关于英吉沙县财政局与英吉沙县阿立顿阔那淀粉有限责任公司贷款纠纷案件以物抵债的请示》,并形成以下决议:一是关于以物抵债账务处理事宜,因两次挂网拍卖均流拍,根据县人民法院2024年3月26日出具的《确权裁定书》,将被执行资产以第二次拍卖的起拍价格即318.69万元确权到县财政局用以冲抵债务,剩余31.31万元依规进行核销。二是关于淀粉公司权属事宜,为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发挥最大效益,同意将淀粉公司资产权属划转给英吉沙县启程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县财政局要依法依规办理好相关手续,妥善解决好与英吉沙县阿立顿阔那淀粉有限责任公司贷款纠纷。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