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4日,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艾买提·吐尔洪同志主持召开县人民政府2024年第11次政府常务会议。
会议同意,县商工局提交的《关于英吉沙县2024年家电促消费和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的报告》。同意前期拨付县级配套资金20万元,用于2024年家电促消费和以旧换新补贴活动。
会议同意,县自然资源局提交的《关于冷藏库建设项目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请示》。该土地位于英吉沙县乔勒潘路南侧(原综合农贸市场用地),用地总面积28854.4平方米(43.2亩),规划用途为商业用途,地类为建设用地,土地权属为国有土地,由县自然资源局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