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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6/03
19:06
来源:
英吉沙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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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工作负面事项指导清单

发布时间:2024-06-03 19:06    来源:英吉沙县民政局

序号 工作事项类别 具体工作内容
1 行政执法类 评定食品安全等级和日常监督检查执法;整治非机动车;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安全等监督检查执法等。
2 拆迁拆违类 鉴定违章搭建的建筑物;拆除违章建筑;对违法搭建进行罚没;组织拆除农村已建新房的旧房以及废弃的闲置厂房,认定危房等级,强制危房户搬迁等。
3 环境整治类 燃煤及油烟整治;畜禽养殖关闭整治;河道整治;音响、施工等噪音投诉处理;城市主次干道便道砖铺设、破损路面修复、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停车线规划、楼体外立面粉饰等。
4 城市管理类 街面卫生;占道经营管理;整治市容市貌,处罚乱扔行为;市政道路的清洁卫生;行道树的排危及道路沿线花木的养护等。
5 招商引资类 组织考察和洽谈招商项目;发展个体工商户;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统计调查工作等。
6 协税护税类 征收商业用房、民用房屋零散税费;核实业主申报的企业缴税等情况。
7 生产安全管理类 辖区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和处罚;辖区商户企业、工地、服务机构等单位消防和生产安全检查;非农村集体所有的村镇供水工程管护、交通劝导站的管理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等。
备注 纳入本清单的工作事项责任主体系有关部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具有主体资格和专业资质,应由相关部门及其执法机构或经依法授权的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各相关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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