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审查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新建G219线岳普湖至英吉沙公路下穿铁路临时用地土地复垦表》通过审查,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英吉沙县自然资源局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单位:英吉沙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998-3632770
附件:新建G219线岳普湖至英吉沙公路下穿铁路临时用地土地复垦表及专家评审意见
英吉沙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