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和《关于建立自治区人民政府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2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国有资产报告内容
2022年,我县国有资产综合报告反映国有企业资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和自然资源四类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国有企业资产围绕国有企业改革,不断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与风险防控能力建设;金融企业积极落实自治区、地区关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各项决策部署,扎实做好金融企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工作;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围绕推进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夯实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和资产效益等基础管理,为政权运转和公共服务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坚持绿色发展,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一)国有企业资产
2022年我县纳入财政决算范围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共计7户。按行业分类,市政供用类企业3户,即英吉沙县温馨热力有限责任公司、英吉沙县鸿湖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和英吉沙县康华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仓储业1户,即英吉沙县金麦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投融资类企业2户,即英吉沙县宏宇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英吉沙县鲁英工业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服务类企业1户即英吉沙县嘉合市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末我县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资产总额为89731.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402.4万元,增加7.68%;负债总额为31741.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299.8万元,增加15.66%;利润总额为-3119.9万元,比上年数-1080.9万元,增亏了2039万元。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2022年我县地方金融企业户数共计2家,即英吉沙县天宇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和英吉沙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其中:英吉沙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属于信用社类的地方金融企业,其经营性质同银行企业一致;英吉沙县天宇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国有独资企业。
1.2022年末英吉沙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资产总额241207.41万元,较年初增加17678.15万元,增幅率为7.91%。负债总额224160.19万元,较年初增加15457.26万元,增幅率7.41%。所有者权益总额17047.21万元,较年初增加2220.89万元,增幅为14.98%。全年实现利润总额2802.62万元,较年初增加1882.44万元,增幅率204.57%,净利润2380.06万元,较年初增加1633.61万元,增幅率218.85%,未分配利润2244.48万元。盈公积2415.57万元,一般风险准备金6663.48万元。不良资产余额为5980.84万元,不良资产率2.48%。资产减值准备金余额10394.79万元,其中:贷款损失准备金余额为9963.66万元,较年初增加760.76万元,增幅为8.27%,非信贷资产准备金431.13万元,较年初减少24.77万元,降幅为5.43%,无缺口。
2.2022年末英吉沙县天宇融担公司资产总计5026.59万元,其中货币资金5026.59万元,未分配利润26.59万元。负债总额0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5026.59万元,其中:实收资本5000万元,资本公积0万元;盈余公积0万元,未分配利润26.59万元。公司自成立以来未开展业务,暂无营业收入。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英吉沙县应纳入决算报表填报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总共107个,实际上报单位107个。英吉沙县2022年决算年末在职实有人数9257人、离退休2066人、遗属86人。独立编制机构数107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07个。
英吉沙县上报资产年报不报决算的单位:无。
英吉沙县上报决算不报资产年报的单位有9个,分别是英吉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英吉沙县人民武装部、英吉沙县消防救援大队、英吉沙县招商服务中心、英吉沙县就业培训局、英吉沙县卫生健康服务站、英吉沙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中心、英吉沙县文工团、英吉沙县科学技术局。以上9个单位行政人员合计93人,事业人员合计40人,其他人员19人,合计152人。
英吉沙县2022年资产报表合计人数15502人,加上未报资产年报的9个单位152人共计15654人,与决算人员一致。
1.资产总体情况分析
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英吉沙县98户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合计348213.47万元,负债合计31468.21万元,净资产合计316745.26万元。
资产合计期末账面数348213.47万元,比期初数357026.27万元减少8812.80万元,同比减少2.4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各行政事业单位处置了固定资产、银行存款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及其它应收账款等资金减少。资产合计主要包括流动资产31731.47万元及非流动资产316482万元。流动资产期末账面数31731.47万元,比期初账面数38948.64万元减少7217.17万元,同比减少18.53%。减少的主要原因:
一是部分单位有项目资金、人员工资、项目等资金支付力度大,致使全县年末货币资金较去年有小幅度减少。货币资金期末数19608.62万元比期初数27071.18万元减少7462.56万元,同比减少27.57%。主要有县水利局、喀什地区英吉沙县职业高中、喀什地区英吉沙县交通局、英吉沙县乡村振兴局、喀什地区英吉沙县乌恰镇小学、喀什地区英吉沙县芒辛镇小学、喀什地区英吉沙县色提力乡政府、喀什地区英吉沙县畜牧局、喀什地区英吉沙县克孜勒乡政府、喀什地区英吉沙县克孜勒乡小学、喀什地区英吉沙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等69个单位不同程度的减少。
二是应收账款净额减少幅度较大。应收账款净额期末数1711.02万元,比期初数2189.92万元减少478.90万元,同比减少21.87%,主要有县畜牧局、芒辛镇政府、色提力卫生院、艾古斯乡卫生院、苏盖提乡卫生院等单位的应收账款净额降幅较大。
三是其他应收款净额增加幅度较大。其他应收款净额期末数6387.38万元,比期初数5944.31万元增加443.07万元,同比增长7.45%,主要有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公安局、艾古斯乡政府、萨罕镇政府、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托普鲁克乡小学、县医院等38个单位。
保障性住房。期末数14335.86万元,期初数13437万元,主要为英吉沙县城建局保障性公租房2640套。
文化文物资产。期末数229件,与期初数229件保持一致,无变化,文化文物资产主要是英吉沙县文物保护管理所国有不可移动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6件,可移动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13件。
2.固定资产构成情况
固定资产原值期末数为267649.57万元,比期初数300923.42万元减少33273.85万元。减少的原因是2022年度县交通局和水利局公益类资产减去。以及县畜牧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机局,城关乡人民政府等50个单位固定资产原值减少。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共有75个,主要为英吉沙县公安局、广播电视台、英吉沙县第一中学等6个单位有此类设备资产。
(1)文物和陈列品资产期末原值账面数5.97万元,比期初数6.90万元减少0.93万元,同比减少1.5%。
(2)家具和用具类资产期末原值账面数10405.08万元,比期初数10442.78万元减少37.7万元。
(3)特种动植物资产期末原值账面数123.23万元,比期初数121.75万元增加1.48万元。
(四)自然资源情况
1.土地资源
英吉沙县土地总面积3400.24平方千米,其中耕地667.52平方千米,占比19.63%;园地面积93.75平方千米,占比2.76%;林地面积152.62平方千米,占比4.49%;草地面积57.58平方千米,占比1.69%;湿地面积39.76平方千米,占比1.17%;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面积8.42平方千米,占比0.25%;城乡建设用地86.96平方千米,占比0.56%;其他建设用地面积13.83平方千米,占比0.41%;陆地水域面积68.42平方千米,占比2.01%;其他土地面积2192.28平方千米,占比64.47%。
2.矿产资源
英吉沙县成矿条件优越,主要有石灰石、石膏石、砖瓦用页岩、建筑用砂等矿产资源,其中建筑用石灰石储量达183千吨,水泥用石灰石储量为24456千吨,石膏石储量为730千吨,砖瓦用页岩14948千立方米,建筑用砂储量为15862千立方米。
截至2022年底,英吉沙县共有矿山企业6家,其中石灰岩矿3家,建筑用砂矿3家。
3.林业资源
英吉沙县林地总面积50776.79公顷,其中有林地37050.76公顷,占林地总面积的72.97%。疏林地3.23公顷,占林地面积的0.01%,灌木林地6966.2公顷,占13.72%。未成林地2538.39公顷,占4.99%;无立木林地320.73公顷,占0.63%;其他林地3897.48公顷,占7.68%。
4.草地资源
英吉沙县草原总面积9.48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0.386万亩,其他草地9.0933万亩。
三、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国有企业资产的管理举措
1.完善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强化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加强对国有企业的整体监管,完成对国有企业的分类工作,从定量和定性开展分类考核。
2.不断完善国资监管机制。以管资本为主,积极探索加强国资监管的有效途径,进一步梳理监管职能和规章制度,完善权力和责任清单,确保职能定位更加准确、监管更加高效。按照自治区《关于落实〈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的工作方案》的要求,切实解决好监管错位、越位、缺位和不到位问题。健全投资管理及损失责任追究制度,规范企业投资行为。建立监管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企业重大事项动态报告,及时了解、帮助解决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举措
1.健全国有金融资产基础管理制度,建立完善金融企业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等内控管理制度,按照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真实地记录和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维护金融企业国有股东权益,促进国有资产有序流转打下了坚实基础。
2.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推进实施国家重大战略。进一步做实国有金融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积极稳妥补充金融机构资本金。规范有序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稳投资”。支持政策性金融机构“稳外贸”,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管理举措
1.有效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2022年以来,英吉沙县认真加强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通过资产系统平台每月加强督促上报审核资产月报,认真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进行动态监控、加强管理、认真分析。行政事业单位的各类固定资产严格按照《资产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预算进行配置和处置,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的相关要求,建立了固定资产管理、使用、审批、稽核等内部管理规范制度,严格资产管理规范运行。
2.建立齐抓共管形成长效机制。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各行政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单位资产管理制度,明确各单位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人、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充分利用和调动社会资源,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一方面利用财政部门管理资金的优势,统配统管资产,把好资产入口、出口关;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审计、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把好资产监督关。对各种违法、违纪损害国有资产权益,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和浪费的行为要依法查处,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管理举措
1.加强自然资源保护利用,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推动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建设。加强林草资源保护和利用,加强水资源整体保护和利用,持续推进地下水超采治理。
2.加强自然资源法治体系建设,严格开展清查治理和督察执法。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可持续发展,科学有序统筹安排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优化国土空间结构和布局,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质量和效率。
四、目前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1.国有企业还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从我县的国有企业现状情况可以看出,普遍经营规模小,成立年限长,人员多、普遍素质较低,老龄化程度较为严重,目前企业都只是维持运营,要想发展壮大企业规模十分困难。任何企业的竞争都离不开人才的竞争,任何企业的与发展都离不开人才的发展和培养,特别是经济日益飞速发展的今天,再有除主营业务外,没有其它提高单位经济竞争力的业务。
2.国有企业缺乏完善的管理机制。一是资产财务管理与实务管理没有得到有效结合,没有建立对固定资产定期清查和核对,导致部分资产权责不清。二是单位在固定资产出售、报废等方面因缺乏完善的规章制度,导致固定资产流失。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1.金融企业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制度建设仍需加强,从日常业务来看存款增长缓慢,受季节性影响较大,存款的稳定性较差;不良贷款清收盘活难度进一步增大,形势十分严峻;信贷管理还不够精细,贷款质量不容乐观,员工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依然突出;贷款结构不尽合理,中长期贷款占比较高,加大了流动性风险。
2.英吉沙县天宇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未开展业务,暂无营业收入。2020年9月至2022年6月15日,县财政局分3次注入注册资本金共5000万元,作为英吉沙县天宇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英吉沙县天宇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未配备专业人员,未开展业务。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1.国有资产管理意识淡薄,职责不清。虽然各单位领导一再强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重要性,但由于各种原因,始终停留在口头上,而没有真正执行到位。
2.由于目前工作任务要求,各单位人员大量下沉基层,单位财务人员更换比较频繁,各单位工作人员普遍紧张,造成资产管理工作不能够很好地衔接,从而造成大部分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相对滞后。许多工作无法完成,工作任务全部堆积到财政局资产管理股室完成,造成单位等、靠、要思想严重,因此各单位需要重视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培养,确保不因人员的变动和人员的素质层次不齐而使工作处于被动。
3.长期以来各单位都是“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轻管理”,从而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4.资产管理的很多方面都是流于形式。具体表现为:部分单位不按规定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账、各单位对资产系统不了解,不熟悉,增加卡片时卡片填写不规范,不经过财政部门审核批准随意处置固定资产、不按时办理资产核销手续等情况,从而造成了部分资产的闲置、损失,国有资产使用效率不高。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基层一线缺乏专业型人才,执法人员少,任务重的矛盾长期得不到解决,具备执法条件的工作人员少且调动频繁,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存在偏低。
五、下一步改进措施和建议
(一)加快推进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改革。一是在生产经营管理方面,还应继续降低生产成本,控制好每一生产环节成本,制定出节能降耗的一套考核制度,让人人时刻感觉节能降耗与自己的切身利益相关,最终达到节能降耗标准,帮助企业走出困境,步入良性循环发展的轨道。
二是加强资金管理,实现资金合理调配,提高资金整体运作效率,充分发挥管理的协调、平衡、控制作用,强化管理效能。要以经营绩效为核心,加强经营责任制,形成科学有效的激励、监督和约束机制,实施精细化管理,促进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三是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要用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的思路来发展企业,公开各项重大开支及重大事项,增加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完善企业改制,做好成本核算,特别是办公费用和原材料的消耗方面需进一步完善。
(二)合理控制、防范和化解金融财务风险。加大清收盘活力度,提高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经营效益,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资产质量不容乐观,盘活贷款存量,改善资产质量,是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目前重中之重的首要工作。继续组织完善好有关清收盘活的做法和奖罚制度,责任到人,专项考核,进一步加大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清收盘活力度
。不消极回避风险,而是积极的度量风险、管理风险,并通过合理的承受风险来获取与风险相匹配的回报,在可控的风险内获得最大的利润。
(三)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逐步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畅通”的现代产权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健全规范、准确、完整数据库和服务体系,实现数据共建、资源共享,进一步完善自然资源资产计量计价及核算方法,对现有的自然资源数据进行清理、整合,摸清资源、资产家底。加强产权登记管理,明晰权属关系,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
(四)增强国有资产管理责任意识。一是进一步增强单位负责人的资产管理责任意识,使单位主要负责人真正承担起资产管理的责任,这是解决单位固定资产管理薄弱的关键所在。二是增强会计人员的责任意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应当定期将会计账簿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互相核对,保证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额相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帐表相符。因此,在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中,应严格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新旧政府会计制度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根据《政府会计-基本准则》(财政部令78号)要求,明确内部监督责任,加大外部监督力度,从而增强会计人员的责任意识。
(五)健全制度、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审计、财政部门以及车辆、房产、土地管理部门从各自的职责出发,加强监督,形成健全的监督网络,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
六、重大事项说明。对重大资产的配置处置、担保及重大损失等重大情况进行详细说明
我县没有财产损失、权属不清晰的重要资产,没有需要说明的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