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下发的《关于做好水电站防震措施落实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各方安全生产责任,保障水电站运行安全,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及工作职责分工,现将对本县内所有水电站安全行政责任人、安全监管责任人、安全主体责任人“三个责任人”进行公示,公示情况如下:
一、英吉沙县水电站基本情况
英吉沙县目前正常投入运行的水电站共有6座,其中4座小水电站归英吉沙县康华水电公司所有,木华里电站、康帕二级电站由康华水电公司自主经营,依格孜牙水电站和东方红水电站由康华水电公司向外转包给私人经营,地平天成水电站2022年新建成投入运行,为民营企业,芒辛水电站2006年投入运行,为民营企业。
二、英吉沙县6座水电站“三个责任人”职责分工
木华里电站:
安全主体责任人:热杰·艾合麦提
安全监管责任人:开赛热·库尔班
安全行政责任人:卡迪尔·阿布拉 (英吉沙县政府副县长)
康帕二级电站:
安全主体责任人:热杰·艾合麦提
安全监管责任人:开赛热·库尔班
安全行政责任人:卡迪尔·阿布拉 (英吉沙县政府副县长)
依格孜牙水电站:
安全主体责任人:热杰·艾合麦提
安全监管责任人:开赛热·库尔班
安全行政责任人:卡迪尔·阿布拉 (英吉沙县政府副县长)
东方红水电站:
安全主体责任人:热杰·艾合麦提
安全监管责任人:开赛热·库尔班
安全行政责任人:卡迪尔·阿布拉 (英吉沙县政府副县长)
地平天成水电站:
安全主体责任人:向红懿 (电站法人)
安全监管责任人:开赛热·库尔班
安全行政责任人:卡迪尔·阿布拉 (英吉沙县政府副县长)
芒辛水电站:
安全主体责任人:阿卜杜热扎克·麦麦提 (电站法人)
安全监管责任人:开赛热·库尔班
安全行政责任人:卡迪尔·阿布拉 (英吉沙县政府副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