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3日上午10:30左右,位于英吉沙县色提力乡9村、10村交界处浇水现场,发生一起群众意外触电事件,造成1人死亡。
经核查,2024年4月23日10:30分,英吉沙县色提力乡6村2组12号群众玉某到色提力乡9村、10村交界处为小麦地浇水,发现电路不通,为通电抽水,手持一根5米长的铁管(一端自行缠绕塑料)调整变压器上的鸭嘴跌落保险,造成触电,随后被紧急送往县人民医院进行抢救,12:24分,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县政府分管领导、应急管理局、公安局等部门主要领导及有关人员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工作。经过现场勘查、调查询问、医学死亡证明等一系列调查工作后,认定这是一起意外事件,不存在生产经营行为,最后确认该起事故不属于生产安全事故。
英吉沙县应急管理局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安监总厅统计〔2016〕80号)相关规定,拟对该事故提出了统计核销建议。
现对“4·23”非生产安全事故予以核销并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英吉沙县应急管理局,联系电话:0998-3623076
英吉沙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