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吉沙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应急预案
阿克苏地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英吉沙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服务站
二0二0年六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英吉沙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是根据英吉沙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现状,提高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因突发事件造成农村饮水困难极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为防止和减少农村饮水供水安全事件的发生,建立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抢险和应急处理机制,切实提高保障农村饮水供水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因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保证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租金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农村水厂需制定饮水安全保障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证工作的通知》、《国家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件》、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编制。
1.3工作原则
①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原则。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加强培训、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鼓励群众报告突发性饮水安全时间及其隐患,及时处置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②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原则。
在乡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分级建立饮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确定不同等级的安全事件及其对策,建立相应应急责任机制。
③统筹安排,分工协作原则。
以乡镇人民政府为主体,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和分工合作,处理好日常业务和应急工作的关系。
④快速反应,有效控制原则。
出现农村饮水供水安全应急事件,各级应急指挥机构根据应急要求快速做出反应,组织会商,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有效控制事态蔓延。在饮水安全事故处理和控制中,以保证农村人民群众的生活用水为重点,采取强有力措施和一切必要手段,把事故范围降到最低程度。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英吉沙县范围内各乡镇突发性停水事故及水质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自然灾害:指突发地震、洪水、滑坡、泥石流、冰冻等自然灾害引起的供水水源和供水设施严重破坏造成供水事故。
(2)持续干旱,指因持续干旱导致水源水量减少或枯竭,导致发生供水量严重不足的情况。
(3)水质污染: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造成水质不达标,从而影响公众健康或生命安全的供水事故。
(4)其他事故:指生产事故或人为破坏等原因造成的供水事故。
2工程概况
2.1自然地理情况
2.1.1地理位置
英吉沙县位于欧亚大陆腹地、新疆西南部,地处塔里木盆地西缘,喀什噶尔平原绿洲中部,距南疆政治、经济、文体中心喀什市以南70km,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该县南、西、西北与阿克陶县接壤,北与疏勒县、东北一角与岳普湖县,东与莎车县为邻。东部是沙丘、荒滩。南部为昆仑山区,喀什~和田315国道由北向南通过县境中部。境内有315国道、G3012 吐和高速、南疆铁路干线穿越。英吉沙还是祖国西南的咽喉要道,连接中亚、西亚和南亚,与塔吉克斯坦、阿富汗等6个国家和地区接壤,集群口岸优势明显,处在“五口通八国”的中心位置。英吉沙县还素有“中国小刀之乡”、“中国色买提杏之乡”、“中国达瓦孜之乡”。英吉沙,原名“英吉沙尔”,维吾尔语意为“新城”,是古代陆地丝绸之路的驿站,南疆八大重镇之一。
2.1.2地形地貌、地质、气象条件
1.地形地貌、地质
英吉沙县地处库山河与依格孜牙河的冲洪积平原上,从地貌单元上可分为4个区域:
①南部和中部的低山丘陵区:中部为一条肃蚀丘陵喀腊克山,由南向北穿过英吉沙县,将英吉沙县分为南北两个部分,南部为低山丘陵区是英吉沙县的主要地表汇流区,主要有库山河与依格孜牙河经该区汇入冲积平原区。
②山前戈壁:位于西北至西南山前地带。
③冲洪积平原:分布于喀腊克山南北两麓,属灌溉绿洲,是英吉沙县的主要农业区,山南区西北部地势陡,土层薄,沟壑密布,土地冲刷的支离破碎,东南部地层较厚。
④沙漠:位于英吉沙县东部和东北部,属流动沙丘,海拔高程在 1260~1246m,靠近冲洪积平原地带,生长有少量的芦苇和沙漠植被,是英吉沙县的主要牧场,沙漠面积约占英吉沙面积的48.8%。
2.气象
一、主要气象特征
英吉沙县地处欧亚大陆腹地,为典型的暖温带大陆性极端干旱性气候。总体表现为:气候温和、四季分明、光照充足、积温高、热量丰富、降水稀少、蒸发量大、空气干燥、日较差大、无霜期长。春季升温快;夏季长而炎热、酷热期短;秋季降温迅速;冬季低温期长。本区地处库山河下游,分布有低山丘陵区、山前戈壁区、冲积平原和沙漠区。有风沙灾害,以西北风为主,春秋两季多大风和沙尘暴天气。
二、气温
英吉沙县气象站多年平均气温11.4℃,极端最高气温40.4℃,极端最低气温-24.6℃;多年月平均气温最高为25.8℃,相应月份为7月,多年月平均气温最低为-5.7℃,相应月份为1月。
三、积温
英吉沙县平原区≥0℃积温在 4623.5~4745.9℃之间,大于10℃积温在4188.3~4359.2℃之间,ft前地区偏少。平原区≥0℃积温初日为2月22日,最早出现在2月5日,最晚出现在3月5日。平原区≥10℃积温的初日为3月31日,历年初日变动范围大约为30~45天。
四、无霜期
平原区平均在10月20日出现初霜,最早出现在10月4日,最晚出现在11月2日。
霜期终日平均在3月19日,最早为2月24日,最晚为5月8日。平均无霜期223天,
最长年份是1977年达246天,最短年份是1975年仅160天。
五、风向风速
英吉沙县属于多风地区,大风往往是冷空气入侵造成的,其入侵路线有西北、西、东北三条路径。
2.1.3水资源概况
英吉沙县主要河流有库山河。河流补给主要以高山冰川和积雪融化为主,辅以深层地下水补给。
2.1.4地震情况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工程区Ⅱ类场地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 0.20~0.30g,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 0.45s。
2.1.5交通电力情况
英吉沙县交通较为发达,距喀什经济开发区65公里,距喀什机场 75 公里,英吉沙火车站距县城仅 2.5 公里,交通十分便利。喀什~和田 315 国道由北向南通过县境中部,境内有 315 国道、G3012吐和高速、南疆铁路干线穿越。项目区已经基本形成了陆上交通网络。
英吉沙县电网与喀什地区大电网已经连网。目前,全县各乡镇已经与英吉沙县大电网连接,县内电力供应保障度高。
2.2社会经济发展情况
2.2.1人口及劳力
英吉沙县常住人口276641人。
2.2.2国民经济
英吉沙县农副产品丰富,主要盛产色买提杏,是“中国色买提杏之乡”、“中国小刀之乡”、“中国达瓦孜之乡”。
英吉沙县域内矿产资源丰富,主要有石油、煤炭、石灰石、石膏石、水晶石、铜、铅、铁等。英吉沙县有悠久的农业生产历史,盛产粮食、棉花、水果、畜产品等。工业经济发展迅猛,全县工业总产值 8.46 亿元,比上年增长 49.63%。。
2.3农村饮水安全现状
按照国家水利部、卫生部制定的《农村饮用水安全评价指标体系》标准划分,英吉沙县农牧民均实现供水到户。
2.4农村饮水安全设施配备情况
2.4.1英吉沙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布局
英吉沙县目前正常运行农村供水水厂2座,分别为库山河总水厂和依格孜牙水厂。供水管网范围覆盖全县13个乡镇(除城镇外)。并根据现状供水情况,重新调整了英吉沙县农村饮水工程的水源及供水范围,将英吉沙县南北13个乡镇划分库山河片区和依格孜牙片区,利用库山河总水厂和依格孜牙水厂分别向两个片区供水。
2.4.2库山河片区工程概况
库山河片区所选水源为库山河河水。取水首部通过从康帕二级电站节制引水闸处利用现有闸室引水,通过引水渠将水引入沉沙调节池内,沉淀后通过输水管道进入新建水厂,在水厂进行水质处理后,通过重力式输水至配水管网,最终通过乡镇各级管网进入广大人民群众的家中。
2.4.3依格孜牙片区工程概况
依格孜牙片区所选水源为依格孜牙河河水。工程从已建依格孜牙沉沙池处取水,利用输水管道将沉沙池初步沉淀后的原水引入新建依格孜牙水厂,在水厂进行水质处理后,通过重力式输水至配水管网,进入依格孜牙乡个村镇的广大人民群众的家中。
(1)现状沉沙池
现状沉沙池采用4级沉淀,其中1、2级沉砂池容量为5000m3,3、4级沉砂池容量为8500m3,末段沉淀池带有冲砂功能,冲砂渠长度为300m,沉淀池中的淤积物排入到依格孜牙干渠。
(2)依格孜牙水厂
原水经过阀门井、仪表井进入到一体化净水装置中,一体化净水装置含絮凝段、沉淀段、过滤段,原水先进入絮凝段和絮凝药剂充分混合,之后进入到沉淀段,原水中的絮粒在填料的作用下固液分离,絮体沉入池体,净水进入过滤段,自上而下通过滤层,在蝶型高效自调适塑纤混合滤料的截留作用下,去除原水中的微小絮粒,出水浊度达到1NTU,净水进入到不锈钢水箱,一路直接进入清水池,另外一路经过保安过滤器去除原水中的杂质离子,之后经高压泵提升进入到反渗透装置中,去除原水中的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等杂质,水质得到净化,进入到清水池中,两路出水(38m3/h)经过消毒处理后进入供水管网。
3供水应急事故等级划分
3.1供水应急事故的分级
供水事故按照事故对水源和供水的影响程度分级,共分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严重(Ⅲ级)、一般(Ⅳ)和轻微(Ⅴ)五个等级。
Ⅰ级:因地震、滑坡、泥石流、干旱等不可抗力因素或人为因素导致主要水源水量不足、水源遭受突发性污染或泵站、水厂设施遭到破坏,供水区域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供水影响人口在10000人以上。
Ⅱ级:主要泵站、水厂停电或发生内部安全事故,供水能力丧失或日供水能力下降到实际日供水能力的20%~30%,造成整个供水区域连续停水24小时或部分区域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供水影响人口在5000~10000人。
Ⅲ级:主要原水供应管道断裂或输水设施遭到破坏,日供水能力下降到实际日供水能力的30%~40%(含30%),造成部分区域停水48小时以上,供水影响人口在2000~5000人。
Ⅳ级:主要清水输水管道爆管、断裂、漏水或安全调控设施故障,日供水能力下降到实际日供水能力的40%--50%(含40%),造成部分区域停水24小时以上,供水影响人口在500~2000人。
Ⅴ级:非主要清水输水管道或安全调控设备故障、日供水能力下降到实际日供水能力的50%--60%,导致部分供水区域连续停水24小时以下,供水影响人口500人以下。
3.1工程事故分析
3.1.1可能导致工程事故的主要因素
(1)工程隐患:可能存在的隐患一是大坝坝体发生渗流异常、管涌、塌陷、滑坡等。
(2)地质灾害:根据坝址区地形及地质条件,不易产生崩岸、泥石流和滑坡的地质灾害。
(3)战争及恐怖事件:若发生战争及恐怖袭击,水库枢纽工程及交通、通讯、供电等设施遭到破坏,可能导致溃坝,或造成交通、通讯、电力中断,使工程处于瘫痪状态,无法供水。
(4)其它
两处水源地的沉沙池水面宽阔,遇较强季风,造成风浪漫过大坝及沉沙池边墙,沉沙池坝体及边墙失去有效保护并遭风浪淘蚀,危及工程安全。
其他工程施工或人为因素造成管网破坏,不能供水的情况。
3.1.可能出现事故、险情的种类
事故、险情的种类及发生的部位和等级表 | |||||||
号 | 险情种类 | 出险部位 | 险情等级 | ||||
Ⅰ级 | Ⅱ级 | Ⅲ级 | Ⅳ级 | Ⅴ级 | |||
1 | 渗漏 | 沉沙池 | 渗较多浑水,且出逸点高 | 渗较多清水,略有浑水,出逸点较高 | 渗较少清水,出逸点较高 | ||
2 | 塌陷 | 沉沙池 | 坍塌持续发展、坍塌体积较大 | 坍塌不发展或坍塌体积较小 | 坍塌不发展或坍塌体积较小 | ||
3 | 裂缝 | 沉沙池 | 贯穿性的横缝或滑坡裂缝 | 未贯穿的横缝或不均匀沉陷裂缝 | 纵向裂缝较长或面积较大的龟纹裂缝 | 纵向裂缝短或面积小的龟纹裂缝 | |
4 | 滑坡 | 沉沙池 | 大面积深层滑坡 | 较大面积深层滑坡 | 较大范围浅层滑坡 | 小范围浅层滑坡 | |
5 | 决口 | 沉沙池 | 局部渐垮溃坝 | ||||
6 | 风浪淘刷 | 沉沙池 | 护坡被风浪冲刷淘空,严重坍塌 | 护坡被风浪冲刷侵蚀或淘空,冲坑面积较大,未形成坍塌 | 护坡被风浪冲刷,出现冲坑面积较小 | 护坡被风浪冲刷,未出现冲坑 | |
7 | 放水建筑物与大坝结合部位渗漏 | 结合部位渗漏 | 放水建筑物出现漏洞 | 放水建筑物下游背水面出现渗漏,渗清水,略有浑水 | 放水建筑物下游背水面出现渗漏,渗少量清水 | 放水建筑物下游背水面未出现渗漏 | |
9 | 战争或恐怖袭击 | 沉沙池、水厂、通讯电力设施等 | 袭击沉沙池、水厂 | ||||
10 | 电力中断 | 沉沙池、水厂 | 主要供水设施停电丧失供水能力 | ||||
11 | 人为因素破坏管网 | 破坏输水主骨干管道,影响全县供水或多个乡镇供水 | 破坏分干管,区域供水管道,影响个别乡镇用水 | 破坏村内管网,影响村内群众用水 |
4险情监测、巡查
4.1预防机构设置
县水利局负责全县农村饮水安全事故的预防、监测、巡查工作,设立并公开饮水安全事故报警电话(由县水利局指定电话),多渠道获取饮水安全信息,对检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县政府及上级了领导机构报告。各乡镇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乡镇内饮水安全事故的检测、检查预警工作。
4.2险情监测、巡查部位、内容、方式及频次
4.1.1巡查内容
4.1.1.1.早情信息:
对县域范围内早情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危害及趋势等进行全面监测,及时向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重大及以上早灾由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办公室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同时启动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4.1.2.2水污染信息:
对县域范围内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水污染事故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危害及趋势等进行全面监测及时向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重大及以上水污染事故由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办公室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同时启动环境事故应急预案。
4.1.2.3供水工程信息:
对县域范围内地震、洪灾、泥石流、火灾等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导致供水水源枢纽工程、净水构筑物、供水工程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网造到破坏等事故进行全面监测,发现供水工程取水建筑物、水厂构筑物、输配水管网等发生垮塌或人为破坏事件时,及时向上一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
1.沉沙池
坝顶:是否完好;有无裂缝、异常变形;防浪墙有无开裂、挤碎、架空、错断、倾斜等情况。迎水面(内坡):护面或护坡石是否损坏、松动;有无裂缝、剥落、滑动、隆起、塌坑、冲刷、等现象;近坝水面有无冒泡、变浑或漩涡等异常现象。背水面(外坡):坝体有无裂缝、剥落、滑动、隆起、塌坑、雨淋沟、冒水、渗水坑或流土、管涌等现象;滤水坝趾有无异常。主坝廊道内有无渗漏、倾斜等情况。坝端:坝体与岸坡和主坝与副坝连续处有无裂缝、错动、渗水等现象;两岸坝端有无裂缝、滑动、崩塌、塌坑、异常渗水等。
2.放水闸井
放水闸井:有无堵塞、淤积;有无裂缝、漏水;洞壁有无裂缝、空蚀、异常渗水等损坏现象。启闭设备:闸门、启闭机是否正常工作;有无损坏;有无不安全因素。
3、水厂:
主要建筑物是否正常运行,外观是否有损坏、漏水等情况。进水井、滤池、消毒间等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场内管道是否有漏水现象,是否出现供水异常、渗水等现象。
3、管网:
管网是否出现漏水、渗水等情况,管道沿线阀井能否正常使用,是否有施工机械在管道附近施工等。
4.1.2巡查方式
监测、巡查的方式以人工为主,采用通常的眼看、耳听、手摸、脚踩等直观方法,或辅以水准仪、经纬仪、锤、钎、钢卷尺等简单工具对工程表层和异常现象进行检查测量。沉沙池、水厂等建筑物配套监测设备设施进行监测。
4.1.3巡查频次
1、沉沙池:每8小时巡查一次。
2、水厂:每日巡查1次。
3、管网;日常检查每周1次。
4.2监测、巡查人员组成及检查巡查结果的处理程序
监测、巡查人员由英吉沙县农村饮水安全服务站组成。每次监测、巡查得出的结果要按规范做好记录,巡查人员签名,并将记录资料整理归档,如发现新问题必须及时向农村饮水安全服务站服务站责任人汇报,并由责任人逐级上报。
5应急水源的建设方案
5.1应急水源的分级
应急水源按照水源设施的重要性和开启顺序分为3个级别,分别叙述如下:
一级应急水源:该类水源作为人饮供水的专用备用水源,水量、水质均能满足人饮供水的要求,且配置有专门的净化消毒设备,当主水源不能正常供水时,应当首先开启该类备用水源、
二级应急水源:该类水源作为一级备用水源的补充,在一级备用水源不能满足应急供水需求时,临时利用该水源进行补充,该类水源的净化消毒设备规模较小,本工程利用灌溉抗旱机井作为二级备用水源。
三级应急水源:该类水源只在一、二级备用水源不能满足应急供水需求时,临时对水进行处理后,满足应急供水保证的水源,该类水源不设专门的消毒净化设备,在临时应急供水时,利用人工投放净化消毒药剂对水进行处理后,通过应急水车向停水区域供水。
5.2各应急水源级别的确定
1、现状各村水源井
在“英吉沙县北部八乡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完成后,英吉沙各乡(不含依格孜牙乡)原有水源井全部停用,作为备用水源继续保留,对其中损坏的机井进行维修,并对增加水质处理措施,满足英吉沙县农村饮水安全备用水源的要求。该部分原有水源井在应急供水系统中,作为首批开启的应急水源,确定为一级应急水源。
2、现状抗旱灌溉机井
英吉沙县目前各乡有抗旱灌溉机井1000多眼,当英吉沙县遭遇全县停水事故时,现有一级应急水源井不能满足全县人民饮水安全要求时,临时开启灌溉机井,作为二级应急水源。
3、现状沉沙池(清水池)、未改造的机井
英吉沙县目前有库山河总水厂调节沉沙池和依格孜牙乡清水池两处地表水应急水源,及多个未进行备用水源改造的机井,当一、二级应急水源不能满足应急供水要求时,该处水源通过利用移动式水处理设备对水进行处理后,利用水车将处理后的水运送至停水区域。该类水源为三级备用水源。
5.2应急水源维护改造方案
1、现状水源井改造方案
英吉沙县现有可使用水源井34口,灌溉机井1000多眼,为满足紧急事故停水情况下应急供水的水量、水质的要求,本次应急预案对现有现有水源井、灌溉机井进行维护改造。根据水源井现状机井损坏、启动柜损坏、缺少消毒设备等问题,本次应急预案对水源井进行改造,增加或更换启动柜,增加消毒设备等措施,详细改造方案见下表。
2、现状抗旱机井改造方案
英吉沙县灌溉机井1000多眼,其水泵、启动柜等设备设施基本完好,但不能直接给供水管网供水,且缺少必要的净化消毒设备,本次应急预案将现有部分抗旱机井进行改造,增加与农村供水管网连接的管道,增加净化消毒设备,并增加保护围栏等设施,满足农村饮水安全的要求。
3. 现状沉沙池(清水池)、未改造的机井
该类水源不进行单独改造,在应急供水时,利用移动式水处理设备对原水进行处理。
6供水应急事故预防、预警及上报机制
6.1供水应急事故预防措施
各供水工程运营机构应根据工程所处的工程地质条件和工程运行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供水应急状态预防措施,包括建立备用水源、做好水源地保护工作、设置备用电源或配备自发电设备、加强管理、做好供水设施日常管护工作等。
6.2供水应急事故预警系统
根据工程运营情况,在对水源和清水水量、水质变化,取水设施、输水设施运行维护等信息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计算的基础上,建立供水紧急状态预警系统。预警级别依据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划分为5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和Ⅴ级(轻微),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和紫色表示。
6.3供水应急信息上报制度
在发生Ⅰ、Ⅱ级供水事故时,工程应急机构应在2小时以内将事故信息上报至县供水主管部门和工程涉及范围内的乡镇政府,主管部门按要求迅速上报县人民政府,并通报有关部门。将应急信息上报后,工程应急机构应在6小时内将应急信息详细写成书面报告,报送县主管部门。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供水事故的单位和发生时间、地点以及事故当前情况等;
(2)供水事故简要经过、及造成的影响;
(3)造成供水事故的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供水事故处置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修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6)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发生Ⅲ、Ⅳ、Ⅴ级事故时,应急机构应将供水事故信息在24小时以内上报当地供水主管部门。
7应急响应程序
7.1应急响应级别的划分
对应各乡农村饮水供水安全预防预警等级、应急响应划分为五级:当发生特别严重饮水安全突发事件,造成1万人以上饮水不安全时,应立即发布Ⅰ级预警,启动Ⅰ级应急响应预案。
当发生严重饮水安全突发事件,造成0.5~1万人饮水不安全时,应立即发布Ⅱ级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预案。
当发生较严重饮水安全突发事件,造成0.2~0.5万人饮水不安全时,应立即发布Ⅱ级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预案。
当发生一般饮水安全突发事件,造成0.05~0.2万人饮水不安全时,应立即发布Ⅳ级预警,启动Ⅳ级应急响应预案。
当发生轻微饮水安全突发事件,造成0.05万人以下饮水不安全时,应立即发布Ⅳ级预警,启动Ⅳ级应急响应预案。
7.2应急响应程序
发生农村饮水供水安全突发事件预警的同时,即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英吉沙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处理指挥部负责全县重大饮水安全事件的指挥调度。各乡镇农村饮水供水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事故应急、抢修、排险、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农村饮水供水工程管理单位负责本单位供水突发事件的处置。
(1)工作会商
应急响应会商由英吉沙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处理指挥部指挥长召集,参加人员包括乡镇负责人、专家组成员。会商方式采用集体会商,会商内容应包括调查、核实工作内容、指导方案、处置方案、救援方式等。安排编制应急备用水源启用计划,动员全社会力量投入饮水安全工作,形成会议纪要。
(2)工作部署
各乡镇按照工作会商会议纪要,应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技术人员开展工作,做出工作部署,明确工作责任,在半小时内将突发情况上报乡镇政府,并立即派出现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乡镇政府做好抢险救援、事件调查和处置工作。启用备用水源和运输车辆,动员乡村干部,组织群众,全力投入工作,确保群众尽快用上合格水。
(3)部门联动
按照应急领导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和工作需要,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具体任务和要求。在应急领导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下,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有效控制事态蔓延,最大程度减小损失。
(4)方案启动
①抢险救灾
当饮水安全事件发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当地政府可采取向受灾各村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乡镇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有关单位、社会力量实行对口帮扶,集中为群众拉水送水,确保农村人畜饮水供应。
②医疗救护
卫生、环保部门及事发地应急机构要加强对水致疾病何传染病的监测、报告,落实各项饮水安全工程措施;事发地应急机构配合医疗救护队,紧急救护中毒、受伤人员。
③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出现应急事件后,各级应急机构与当地政府一起发动群众参与建筑物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及早恢复供水。
④宣传动员
在发生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后,新闻媒体要及时准确报道事故处理工作。各级应急机构与当地政府应做好宣传发动,稳定群众情绪,防止发生恐慌,保持社会秩序稳定。
7.3事故处理方案
7.3.1沉沙池险情处理方案
当发现沉沙池出现问题,可能危及到堤坝安全时,所有抢险人员必须无条件到位,24小时全方位监测水情及各种异常情况的发生,做到人员、物资、车辆三到位,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应立即停止进水,关闭取水首部闸门,开启事故泄水阀门,将池内存水排出,确保坝体安全。
7.2.2水厂、供水管道事故处理方案
当发现水厂、供水管道及建筑物出现问题时,巡查检查人员应立即报告事故情况,由农村饮水安全服务站组织人员进行抢修处理,并及时关闭上游控制阀门,停止供水,同时向供水区域内的乡、村进行停水通报,开启备用水源,利用水车向各乡偏远村组及用水不便的农户用水。
8应急保障措施
8.1组织保障
8.1.1应急抢险机构
8.1.1.1应急处理办公室
应急处理办公室的工作职责:
a、负责应急预案现场的具体协调和处置工作。
b、负责对事故现场和信息做出研判、评估和决策咨询等工作。
c、负责向新闻发言人报送事故应急处置相关信息。
d、负责编制事故调查书面报告。
e、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8.1.1.2应急处理专业组
根据供水重大突发事故类型、供水生产特点和现场救援情况,设应急处理专业组。工作职责如下:
1、水厂抢险组
a、负责组织事故发生时的设备维护、工艺参数调整和控制。
b、负责事故现场的维护。
c、协助应急处理办公室制定恢复制水生产方案并组织实施。
d、协助保障停水区域内供水应急调配和处置。
2、管网抢险组
a、负责管网损坏、水质污染等情况的应急处置。
b、负责事故现场维护。
c、协助应急处理办公室做好管网突发事故的调查工作。
3、水质监测组
a、负责水质监测、分析、数据上报,并指导责任部门实施水质控制措施。
b、负责对水质事件的原因分析、现场调查和危害程度的初步评估。
c、负责与外部单位水质专家的咨询和联络工作。
d、协助与环保、卫生等上级部门做好水质污染事故联动处置和工作沟通。
e、协助应急处理办公室编制相关水质分析和调查报告。
8.2应急处理措施
8.2.1沉沙池出现险情时应急处理措施
当库山河片区和依格孜牙片区沉沙池出现险情,不能正常运行,水厂需直接从上游河道或渠道内饮水,其应急处理措施如下:
(1)由应急供水指挥部办公室将情况状态上报主管部门,并报镇政府,启动供水应急预案,立即对沉沙池险情进行处理,各应急小组立即开展各项准备工作,随时待命;
(2)水厂降低供水量,限制供水工程所属用水区域农业生产、工业企业用水量,优先保证居民生活用水;
(4)加强对原水水质的检测,防止因水量下降造成的水质变化,甚至污染问题。
(5)启动备用水源井,向现状管网供水。
(6)通知单位和居民做好储水准备;
(7)实行限时、限量、定点供水,控制好调蓄设施的工况,保证集中供水,方便居民储水;
(8)确保居民、部队、学校、医院、食品加工等重点单位用水,限制农业、工业企业、建筑业用水;
(9)由主管部门协调相关部门,出动送水车从备用水源井取水,为边远地区和重点单位送水;
(10)如原水水量能够满足正常供水需求,水质无变化,经监测确认合格后,经指挥部上报县主管部门宣布解除供水应急状况,尽快恢复生产,加强出厂水水质监测,恢复正常供水。
8.2.2水厂出现险情时应急处理措施
当库山河片区和依格孜牙片区水厂出现事故,不能正常运行,其应急处理措施如下:
(1)组织抢修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查明原因,调查设备故障情况并上报应急供水指挥部,紧急组织人力、物力进行抢修;
(2)启用备用设备,保证紧急状态供水;
(3)通知单位和居民做好储水准备;
(4)启动备用水源井,向各片区供水
(5)由县主管部门协调相关部门,出动送水车从备用水源处取水,为边远地区和重点单位送水;
(6)实行限时、限量、定点供水,限制农业、工业企业、建筑业等的用水;
(7)损坏的主要机电设备或信息化及自控设备修复完毕后,经应急供水指挥部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宣布解除供水应急状况,水厂尽快恢复正常对外供水。
8.2.3供水管网出现险情时应急处理措施
(1)组织抢修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查明原因,调查设备故障情况并上报应急供水指挥部,紧急关闭断裂相关管道阀门,暂时停止事故区域供水;
(2)紧急组织人力、物力对故障管段进行抢修;
(3)迅速调整管网配水,以缓解停水区域用水压力;
(4)启动停水区域内备用水源井。
(5)由主管部门协调,出动送水车从附近备用水源井取水,为重点单位及偏远地区送水。
8.2.4水源出现污染时应急处理措施
(1)由应急供水指挥部将紧急状态上报主管部门,启动供水应急预案。各应急小组立即开展各项准备工作,随时待命;
(2)立即停止自水源地取水;
(3)水源遭受污染时,应启动备用水源或采用地表水作为水源;水库或引黄水源遭受污染时,应启用备用水源或采用地下水为水源,必要时可由当地人民政府协调有关部门调水,并要求上游水库紧急放水,加大水库来水量,稀释污染物;
(4)及时了解水质污染情况;
(5)通知单位和居民做好储水准备;
(6)降低水厂制水量,利用清水池调剂容量集中时段供水,方便用户储水;
(7)实行限时、限量、定点供水,确保居民、部队、学校、医院、食品加工厂等重点单位用水;禁止工业、农业、建筑业等行业用水;
(8)启动备用水源井。
(9)由主管部门或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出动送水车从备用水源取水,为边远地区和重点单位送水;
(10)根据原水污染物性质和浓度,紧急采购或调集污染物处理剂(如粉末活性炭或颗粒状活性炭)适量开启主要水源,并按需在水厂滤池加活性炭以吸附污染物,以尽快恢复供水正常状态;
(11)原水经监测确认合格后,县主管部门宣布解除供水应急状况,水厂需尽快恢复生产,加强出厂水水质监测,恢复正常供水。
8.2.5水源出现投毒时应急处理措施
有人为投毒行为发生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单位值班调度人员应立即停止供水,同时告知所有用户停止使用,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同时将情况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卫生、防疫等相关职能部门立即对水源水质、管网跟踪检测、消毒,防止污染面积扩大,并合理调配消防、洒水车等车辆为偏远地区或其他需送水区域送水。
8.3应急保障措施
8.3.1资金保障
应急供水指挥部根据供水事故应急需求,应设立应急处置工作经费,保证应急预案的顺利实施。
8.3.2物资保障
根据供水事故应急需求,配备交通工具、主要供水设备专业检修设备、管道维护抢修设备、便携式水质检测设备等。
8.3.3通讯保障
配备必要的有线、无线通信器材,确保应急状态下应急供水指挥部与各有关部门及现场各应急小组之间联络畅通。
8.3.4人力资源保障
应加强维护应急队伍建设;培养业务精、吃苦耐劳的技术人员,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现有维修队伍培训;定期组织不同类型的应急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应急事件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9应急供水方案
9.1应急供水方案级别
根据本应急预案第3章《供水应急事故等级划分》的级别划分要求,本应急预案将应急供水方案划分为5个级别,同应急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对应。
1、一级应急供水方案
根据应急供水事故划分的原则,在该情况下,英吉沙县库山河供水片区的水厂、沉沙池或主干输水管道不能供水,造成全县(除依格孜牙乡)范围内停水,此时启动一级应急供水方案,利用现有各级应急水源向全县(除依格孜牙乡)各区域供水,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饮水需求。
2、二级应急供水方案
当现状沉沙池、水厂或主干输水管道出现事故或其他原因,供水量达不到设计要求,造成多个乡镇供水量不足,此时启动二级供水方案,开启停水区域内的一、二级备用水源井,并利用水车从水厂内取水,向停水范围内管网末端的居民提供应急供水。
3、三级应急供水方案
当个别乡镇或小范围供水区域配水支管出现事故,造成区域性停水时,可根据需水量开启停水区域内的一、二级备用水源井,向停水区域内供水。
4、四级应急供水方案
当个别村子配水管道出现事故,造成村内停水,利用大型水车从附近管网取水,保证村内居民正常用水。
5.五级应急供水方案
当村内个别供水管道出现事故,造成个别农户家中停水,利用水车从附近管网取水,直接向村民家中供水,保证停水居民有水可用。
9.2应急供水标准
1.水量标准:停水区域应急供水时,供水量可适当降低,本应急预案确定应急供水标准为40L/d。
2.水质标准:本预案的一、二、三级应急水源均有配套净化消毒设施,可满足人饮供水的水质要求。
10《应急预案》启动与结束
10.1应急预案的启动
在满足以下任意一项时,可启动应急预案:
(1)工程出现险情
沉沙池:如发生严重的大坝裂缝、管涌以及漏水、大面积散浸、集中渗流、决口等危及安全的可能导致垮坝的险情。
放水闸井:如启闭设备失灵,控制阀门损坏等危及工程安全的险情。
水厂:水厂设备设施出现事故,不能正常供水的情况
供水管网:管道被破坏,出现漏水堵塞等情况造成停水的。
(2)水厂出现断电、特种设备损坏
断电:当厂内部分供电线路停电而影响生产,当班人员无法解决问题。
或者厂内全部供电线路停电。
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本地区无特种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导致返修周期较长,无法满足供水要求。
(3)其他原因如地震、地质灾害、战争、恐怖事件、危险物品等可能危及工程安全的险情。
超设防标准地震导致沉沙池破坏、水厂设备设施损坏、供水管网损坏等危及工程安全的险情。
上级宣传进行紧急备战状态。
人为破坏等危及工程安全的恐怖事件。
其他不可预见的突发事件可能危及工程安全的险情。
10.2应急预案的结束
1.应急响应结束的条件
当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灾区,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恢复正常后,该相应等级应急响应结束。乡镇应急领导小组协助当地政府进一步修复供水基础设施,恢复正常供水秩序。
2.应急响应结束的发布程序
Ⅰ级、Ⅱ级应急响应结束的发布,经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应急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审议后,由组长发布结束命令并在乡镇新闻媒体上发布。Ⅱ级、Ⅳ级应急响应结束的发布,经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副组长后,由副组长发布结束命令并在乡镇新闻媒体上发布。
10.3后期处理
1.调查与评估
农村饮水供水安全应急事件终止后1周内,农村饮水供水安全管理单位和乡镇农村饮水供水安全应急机构应分别向县应急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事故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经验教训等。
县应急领导小组要对事故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提出改进建议,进一步做好应急工作。
2.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由事发地政府负责,水利部门负责技术支持。需要乡镇政府援助的,由事发地政府提出请求,逐级上报。县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或意见,按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卫生部门要继续加强对水质的监测,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才能恢复供水。
3.奖励与责任追究
乡政府要对参加农村饮水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与表彰奖励;对在处置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与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1.1预案的管理和更新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或应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应及时修改完善本预案。
11.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