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等部委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通知》文件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依照分级管理原则,在本级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公示所辖学校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信息,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出了问题能找得到人、查得清事、落得了责。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60号令)关于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全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依法配备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学校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的岗位职责,目前全县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119个。
以上情况属实,请领导协调为盼。
附件:英吉沙县2024年教育系统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公示信息表2024-12-13
英吉沙县教育局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