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我县2024年春季享受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共有61546人(其中:初中生共18358名,小学生43188名);按照每生每天5元的标准,享受资金30773000元。
2.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伙食补助。按照初中每生每学年1500元,小学每生每学年1250元标准分配到各学校,将预算指标分配至全县各中小学校。2024年春季,实际使用资金27567250元,享受学生共有40821名(小学21484名,初中19253名,特教生84人)。
3.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我县按照小学每学期每生625元标准,初中每学期每生750元标准。享受资金3148812.5元。2024年春季享受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学生共有9961名(小学9385名,初中576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