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期)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防控和核查处置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英吉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现将涉及我局5个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英吉沙县惠民日用品店销售的辣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英吉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抽检中,经抽样检验,
英吉沙县惠民日用品店销售的辣椒,噻虫胺项目不符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噻虫胺的残留量标准值为0.05mg/kg,检测结果为0.068mg/kg。
(二)核查处置情况
经英吉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店销售的辣椒从英吉沙县麦麦提阿卜来提蔬菜店进货,能够提供进货票据、验收记录、辣椒的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免于行政处罚。
二、英吉沙县玉苏普喀迪尔蔬菜销售的芹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英吉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抽检中,经抽样检验,英吉沙县玉苏普喀迪尔蔬菜销售的芹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指标为≤0.5mg/kg,检测结果为1.12mg/kg。
(二)核查处置情况
经英吉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店销售的芹菜是从英吉沙县阿妮柯孜蔬菜店进货,能够提供进货票据、验收记录、芹菜的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免于行政处罚。
三、英吉沙县蜜心水果店销售的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英吉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抽检中,经抽样检验,英吉沙县蜜心水果店销售的香蕉,噻虫嗪、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噻虫嗪指标为≤0.02mg/kg,检测结果为0.051mg/kg,噻虫胺指标为≤0.02mg/kg,检测结果为0.032mg/kg。
(二)核查处置情况
经英吉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店销售的香蕉从英吉沙县茂嫩水果店进货,能够提供进货票据、验收记录、香蕉的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免于行政处罚。
四、英吉沙县日日鲜水果店销售的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英吉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抽检中,经抽样检验,马木提·麦麦提(英吉沙县日日鲜水果店)销售的香蕉,噻虫嗪项目不符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噻虫嗪的残留量标准指标为0.02mg/kg,检测结果为0.060mg/kg。
(二)核查处置情况
经英吉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店销售的香蕉从喀什市燕子水果批发零售店进货,能够提供进货票据、验收记录、香蕉的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免于行政处罚。
五、英吉沙县美益家百货超市销售的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英吉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抽检中,经抽样检验,英吉沙县美益家百货超市销售的香蕉,噻虫嗪项目不符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噻虫嗪的残留量标准指标为0.02mg/kg,检测结果为0.069mg/kg。
(二)核查处置情况
经英吉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店销售的香蕉从疏勒县陈氏香蕉水果批发零售店进货,能够提供进货票据、验收记录、香蕉的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免于行政处罚。
英吉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