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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11/25
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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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吉沙县项目代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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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吉沙县城区供热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发布时间:2024-11-25 19:11    来源:英吉沙县项目代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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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英吉沙县城区供热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编号:65312324091900194002)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英吉沙县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债券资金及县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英吉沙县项目代建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英吉沙县

2.项目规模:为2台80吨锅炉进行脱硫脱硝除尘处理,提标改造、超低排放。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312324091900194002001

标段(包)名称:英吉沙县城区供热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招标范围:为2台80吨锅炉进行脱硫脱硝除尘处理,提标改造、超低排放。本次工程的施工图设计(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竣工验收、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等、施工(施工图范围内的全过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及包括设备的购买、运输、安装及调试运行等直至验收合格,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施工企业资质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设计企业资质须具备【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级】或者【市政行业级】(含)以上资质或者【综合类资质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2、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拟派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设计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施工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表),以接收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表),以接收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投标人可提供上述设计业绩及施工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市政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施工业绩要求:承担过类似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表),以接收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工程总承包业绩:承担过类似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表),以接收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提供上述施工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市政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与企业业绩相同;6、财务要求: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近三年(指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7、信誉要求:在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在下列名单被执行期或处罚内:“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查询“黑名单”及“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8、其他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参加联合体项目的投标的不得超过2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项目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1119日到2024年1209

2.获取方式:请在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24.88.238.80:1040/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1010:30

2.递交方法:网上递交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登录-在线投标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21010:30

2.开标方式:采用不见面开标

3.开标地点: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124.88.238.80:1040)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模式确定中标人。2、具体内容及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均以电子的形式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的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4、监督部门:英吉沙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0998-3620551;5、本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债券资金及县自筹资金。6、本次招标公告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英吉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人:英吉沙县项目代建中心

    联人:唐*梁

电话:17591529935

招标代理机构:喀什明志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人:曹*霜

    电话:15999326836

监督机构:英吉沙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人:杨小云

    电话:0998-3620551

2024年1118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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