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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9/13
16:09
来源:
英吉沙县乔勒潘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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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吉沙县乔勒潘乡农产品集散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13 16:09    来源:英吉沙县乔勒潘乡人民政府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英吉沙县乔勒潘乡农产品集散中心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65312324080200180001001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英吉沙县英发改字[2024]10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英吉沙县乔勒潘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援疆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英吉沙县乔勒潘乡农产品集散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英吉沙县乔勒潘乡,建设规模为新建辣椒加工车间1栋、孜然加工车间1间,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地上一层,钢结构;新建农产品配送中心1栋,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地上一层,框架结构,并配套建设室内外供排水、供电及供暖等附属设施;购置安装80吨电子汽车衡(地磅)1座工程总投资额678万元,资金来源为援疆资金。

2.1.1建设地点:英吉沙县乔勒潘乡

2.1.2建设规模:新建辣椒加工车间1栋、孜然加工车间1间,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地上一层,钢结构;新建农产品配送中心1栋,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地上一层,框架结构,并配套建设室内外供排水、供电及供暖等附属设施;购置安装80吨电子汽车衡(地磅)1座。

2.1.3工程投资额:6780000.00元

2.1.4计划工期:60(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1.5标段划分:工程招标共分1个标段。

2.1.6其他:/

2.2招标范围:新建辣椒加工车间1栋、孜然加工车间1间,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地上一层,钢结构;新建农产品配送中心1栋,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地上一层,框架结构,并配套建设室内外供排水、供电及供暖等附属设施;购置安装80吨电子汽车衡(地磅)1座。(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类似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业绩;

□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承担过项类似业绩。

(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具体指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3.5财务要求:3年(指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及年度纳税信用评价信息;(不足三年且超过一年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需提供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mof.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主办)验证码和审计报告快捷查验和深度查验截图,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信誉要求:投标人在(2021年10月9日起至2024年10月8日)期间,不得在下列名单被执行或被处罚:“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黑名单记录”及“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限制市场准入、以上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制作在投标文件中

3.8其他要求:投标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中标后所报项目管理人员(主要指项目施工配备人员)到场履约承诺书,一经发现投标人所报人员现场人员不符,招标人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年09月13日10时00分至2024年10月0920时00分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24.88.238.80:1040/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等。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1010103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投标人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24.88.238.80:1040/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24.88.238.80:1040/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定性评审法

□其他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英吉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英吉沙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陈方、0998-3620551

10.其他:1、本项目采用定性评审法。投标保证金缴纳至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具体内容及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3、项目资金来源为援疆资金;4、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英吉沙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0998-3620551。5、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均以电子的形式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的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1.联系方式

人:英吉沙县乔勒潘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英吉沙县乔勒潘人民政府             址:新疆喀什地区英吉沙县乔勒潘乡巴依艾日克4村3组107号(十小商铺01号)

人:吴*                                人:向*

话:18196833787                          话:19190274411



202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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