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吉沙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20年度)
项目名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项目
预算单位: 英吉沙县社会保险中心
实施单位:英吉沙县社会保险中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专项补助经费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为贯彻落实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完善部门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英吉沙县社会保险管理局(本级)成立绩效评价小组,于2020年1月1日至2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18〕30号)、《自治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方案》(新财预〔2018〕158号)、《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等政策文件规定,开展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专项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并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立项的背景
(1)立项背景
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结构转型,人口老龄化和家庭结构小型化趋势愈加明显,城乡居民养老问题越来越突出,养老保障问题备受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视和全社会的高度关注。
(2)立项依据
l 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有关基础材料。
l 《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新政发[2020]67号)
l 《关于拨付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新政发[2020]98号)
l 《关于下达2020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自治区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喀地财社[2020]36号)
2.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1)项目主要内容
该项目计划投入资金2970元,保障水平适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数达122162人,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14528人,到2020年参保率达到95%以上,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康发展。
(3)项目实施情况
为保障本项目的顺利实施,专门成立英吉沙县英吉沙县社会保险中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冉玉梅
副组长:彭雨冲、苗娟
成 员:郑雪梅,阿依努尔,展秀娟
本项目的主管部门为英吉沙县社会保险中心,实施单位为英吉沙县社会保险中心,主要职责为按规定将参保对象及时纳入基本养老保险,服务管理,参保对象确认,及时发放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资金的监督管理。截至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117095人,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6390人,基础养老发放到位率100%,通过该项目实施,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1)资金投入情况
本项目年初预算297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项目资金实际到位3441万元,资金到位率116%。
资金使用范围:符合条件的参保居民的待遇发放和丧葬费的发放。
(2)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项目预算执行3421万元,预算执行率100%,结余资金共计0万元。
(二)绩效目标
1.年度总目标
该项目计划投入资金2970万元,保障水平适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数达122162人,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14528人,通过该项目实施,到2020年参保率达到95%以上,促进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康发展。
2.具体绩效指标
根据《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新政发[2020]67号)、《关于拨付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新政发[2020]98号)、《关于下达2020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自治区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喀地财社[2020]36号)、年初预算县级配套350万元等文件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专项补助经费项目3283万元。设置了三个一级指标,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通过此次绩效评价,了解和掌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专项补助经费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评价该项目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使用效益,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完善项目管理办法,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专项补助经费项目的决策、过程、产出、效益等进行绩效评价。本次绩效评价进行现场调研,评价小组对资金的到位、使用、绩效管理和项目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及《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等文件要求,本次绩效评价秉承科学公正、统筹兼顾、激励约束、公开透明等原则,按照从投入、过程到产出效果和影响的绩效逻辑路径,发现项目实施和管理中的问题,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主要分为四个一级指标,一级指标下设10个二级指标、20个三级指标。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及评分分析详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专项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指标综合评分表》(附件1)。
本项目评价指标体系的评价标准按照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制定。对于定性指标,通过问卷调查及访谈方式,采集相关数据,运用等级描述法,设置分级标准,体现该指标认可程度的差异。对于定量指标,通过公式等方式予以量化,可以准确衡量,并设定目标值的考核指标。绩效评价体系、标准等详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专项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指标综合评分表》(附件1)。
评价小组在英吉沙县社会保险中心全力配合协助下,收集项目相关背景资料、项目目标、预算等资料,组织评价小组成员对项目相关文件进行研读。根据英人社发〔2019〕2号文件要求,结合项目的特点,梳理绩效评价总体思路,形成项目评价指标体系初稿。
根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的需求,与项目实施单位的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了沟通和访谈,进一步了解项目的实施、资金的管理等情况,并且讨论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可行性。
三、有关建议
1.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调整和激励机制
从长远发展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以当地城乡居民上一年人均纯收入的一定比例设定若干缴费档次,供参保人自由选择,有利于体现能力负担原则,有利于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2.建立健全养老金待遇的长效调整机制
通过建立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动态投入机制,使基础养老金水平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农民收入的提高而提高。应明确对各级政府的约束力,以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机制为参考,建立根据不同缴费档次予以待遇调整的长效机制,如此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克服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又能极大的增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