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0385194/2024-00737 公开信息来源 英吉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开日期 文号
信息有效性 公开形式
内容概述

《关于英吉沙县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源:英吉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 有效性: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17日 10:52 点击数:

一、起草背景

为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双方合法权益,提高物业服务水平,促进我县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等有关规定,在进行成本监审、召开价格听证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基础上,研究制定了《英吉沙县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经县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发展改革委依照相关规定于1213日发布《关于英吉沙县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二、起草的必要性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宅物业服务标准》,将物业服务价格分为四个等级,做到服务与价格相匹配、促进物业服务市场良性竞争、激励物业服务企业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以及减少社会矛盾。

三、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价目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四、主要内容

)明确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1.执收范围:普通住宅小区的物业公共服务费及保障性住宅物业公共服务费。未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提供物业服务的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已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普通住宅小区,由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物业服务标准等级、物业公共服务费标准。

2.收费标准: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批准发布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住宅物业服务标准>的公告》(2019年第238号)文件,将英吉沙县物业服务价格分为四个等级,做到服务与价格相匹配,提高企业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收费标准如下:

服务等级

多层无电梯普通住宅(元/·平方米)

高层或带电梯普通住宅(元/·平方米)

一级

0.4

1.0

二级

0.5

1.2

三级

0.6

1.5

四级

0.7

2

明确相关配套措施

建立物业服务等级认定制度;二是建立物业服务质量的定期抽查和业主评价制度,实行动态监:三是加强诚信建设。

明确执行时间

该收费标准202511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执行期间,如遇国家、自治区、地区有关政策调整,从其规定。

明确负责解释单位

本通知由英吉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相关文件:

关于英吉沙县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