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1280号)等相关规定,以下3宗临时用地,经审核批准,现对审批结果予以公示。
一、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使用单位 |
位置 |
批准面积(公顷) |
用途 |
使用年限(月) |
批准文号 |
复垦主体 |
1 |
中电工程西北院英吉沙500W光伏治沙项目(临时用地标段Ⅱ) |
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克孜勒乡 |
2.1777 |
生活用房、钢筋加工厂、材料堆场 |
2024年12月30日-2025年5月10日 |
英自然资发〔2025〕3号 |
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2 |
中电工程西北院英吉沙500W光伏治沙项目(临时用地标段Ⅲ) |
中核华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克孜勒乡 |
1.111 |
生活用房、钢筋加工厂、材料堆场 |
2024年12月30日-2025年5月10日 |
英自然资发〔2025〕4号 |
中核华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3 |
中电工程西北院英吉沙500W光伏治沙项目(临时用地标段Ⅳ) |
中国葛洲坝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克孜勒乡 |
0.8386 |
生活用房、钢筋加工厂、材料堆场 |
2024年12月30日-2025年5月1日 |
英自然资发〔2025〕5号 |
中国葛洲坝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二、公示时间 2025年1月16日-2025年1月20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提出。
地址:新城区人民路028号
单位:英吉沙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胥志刚
联系电话:0998-3632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