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3〕27号)有关“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积极推进落实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制度”的规定,在严格落实个人报名、单位推荐、资格审查的基础上,拟设立5个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和14名行政执法监督员,现向社会公示(名单附后)。
一、公示时间
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5日
在公示期间,如对以下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向县司法局反映,并提供书面材料。
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5739978102
地址:英吉沙县司法局
特此公告。
(一)拟设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1.英吉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英吉沙县信访局
3.英吉沙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4.英吉沙县妇联
5.英吉沙县总工会
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主要职责:
1.宣传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自治区、地区、本县关于加强法治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相关政策。
2.提供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在本行业、本县的落实情况;
3.反映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的情况;
4.接受问卷调查,协助收集涉及行政执法的社情民情;
5.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喀什地区行政执法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提出意见、建议;
6.其他与行政执法监督相关的事项。
(二)拟聘用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1.苏义(县政协委员、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政府办副主任)
2.楚泰元(县政协英吉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3.刘正荣(县政协委员、提案工作委员会主任)
4.刘进(县政协委员、县委政法委三级主任科员)
5.吾尼其古丽·肉孜(县政协委员、色提力乡农经站干部)
6.包爱荣(县级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7.古丽克孜·吾守尔(县级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委员、县第一小学教师)
8.兰存芳(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9.拜合提古丽·阿卜迪瓦依提(县级人大代表、县人民医院公共卫生管理中心主任)
10.西尔扎提·玉苏普咯迪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四级主任科员)
11.迪丽拜尔·喀斯木(县总工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
12.赛迪尼沙·拜克热(县妇女儿童工作中心八级职员)
13.侯宝桦(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14.孟桂英(县信访局三级主任科员)
行政执法监督员主要职责:
1.向县司法局提出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县司法局反馈;
3.反映群众对英吉沙县各级行政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意见建议;
4.根据邀请参加英吉沙县行政执法现场观摩、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及行政执法专题调查评估活动;
5.承担县司法局委托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