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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10/30
12:10
来源:
英吉沙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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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在喀什地区英吉沙县黑孜泉河小型水源建设项目建设征地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10-30 12:10    来源:英吉沙县水利局

英吉沙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英吉沙县黑孜泉河小型水源建设项目是《新疆喀什噶尔河流域综合规划报告》(2020版)小型水源工程项目,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重点项目之一。水库总库容617.5万立方米,调节库容为403.5万立方米,正常蓄水位1604.1米。现已进入工程建设可研阶段的设计工作,为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开展和实施,避免重复建设,造成资金浪费,按照《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第679号令)的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英吉沙县黑孜泉河小型水源建设项目有关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顾全大局,积极支持项目建设,做好服务,搞好宣传工作,引导干部和群众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关系,为英吉沙县黑孜泉河小型水源建设项目搬迁和移民安置创造良好条件。

二、英吉沙县黑孜泉河小型水源建设项目建设征地范围涉及新疆喀什地区英吉沙县克孜勒乡买里塔木村。实物调查具体范围以英吉沙县黑孜泉河小型水源建设项目设计划定的红线范围和土地勘界成果为准。实物调查成果必须全面、客观、准确,经调查者和被调查者签字认可并公示无异议后,由所在地政府签署确认意见。

三、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部门原则上须停止审批上述区域新增建设项目,禁止人口迁入。确因特殊原因需新建房屋,棚圈和迁移户口的,除按现行政策规定严格办理外,需报项目建设单位备案,未按现行政策规定办理,或虽按现行政策规定办理但未报项目建设单位备案的,征地移民安置不予补偿。

四、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上述区域不得增加实施指标,不得建设房屋、新开荒地、栽种树木。凡有以上行为的,除按照现行政策规定进行相应处罚外,在征地移民安置不予补偿。

五、各相关部门应加大对英吉沙县黑孜泉河小型水源建设项目建设征地范围内行政执法力度,做到令行禁止,确保通知落到实处。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把本通知转发到村组、社区,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通知精神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积极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配合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做好英吉沙县黑孜泉河小型水源建设项目建设占地区实物指标调查工作,不得以任何不正当理由阻挠调查工作,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六、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英吉沙县黑孜泉河小型水源建设项目枢纽永久征地红线图

英吉沙县人民政府

2024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