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喀什地区地委、行署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英吉沙县总河(湖)长、副总河(湖)长及县、乡、村3级河(湖)长名单予以公告。
附表:附件1、2:英吉沙县总河(湖)长和副总河(湖)长(4)
英吉沙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28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喀什地区地委、行署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英吉沙县总河(湖)长、副总河(湖)长及县、乡、村3级河(湖)长名单予以公告。
附表:附件1、2:英吉沙县总河(湖)长和副总河(湖)长(4)
英吉沙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