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调整集中供热价格收费标准应当采取听证会形式,征求经营者、消费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对制定价格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
时间:拟定2024年7月12日(星期五)下午16:30-18:30(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地点:英吉沙县政府五楼会议室(英吉沙县芒辛路123号5层左侧)
二、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价目录》等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取消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的通知》(新发改规〔2021〕2号)、《自治区城镇供热定价成本监审暂行办法》(新发改规〔2021〕7号)文件精神,决定对英吉沙县城市集中供热成本进行审核,将二级管网维护改造费用纳入城市供热价格,建立科学、规范、透明的价格机制,规范供暖行业的收费行为。
三、成本审核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第8号令)、《自治区城镇供热定价成本监审暂行办法》(新发改规〔2021〕7号)等文件规定,本次对县域内供热企业进行了成本审核,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供热企业成本监审数据作为核算依据,核定城市供热单位成本为22.03元/平方米。
四、现行收费情况
我县现行执收标准为:依据2023年9月28日召开的第十四次常务会议议研究决定,出具英发改字[2023]258号文件,居民住宅供热价格20元/平方米,非居民供热价格22元/平方米。
五、拟定调价方案
供热价格由供热成本、利润、税金组成。经成本审核,我县城市供热单位成本为22.03元/平方米。依据成本审核结果,为缓解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保障供热安全平稳运行,满足用户需求,提高服务质量,促进英吉沙县供暖企业健康发展,拟定调价方案如下:居民集中供暖价格为22元/平方米,非居民集中供暖价格为24元/平方米。
六、听证会参加人及旁听人员
根据《关于调整英吉沙县集中供热价格标准听证会第一次公告》采取网上公开征集、自愿报名、随机抽取以及行业部门推荐、价格主管部门聘请等方式,确定了如下听证会参加人及旁听人员。
英吉沙县城镇集中供热价格听证会拟参会人员一览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备注 1 罗建平 男 英吉沙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2 卡迪尔·阿布拉 男 政府副县长 3 杨子芒 男 发改委书记 4 阮继刚 男 发改委主任 5 努仁萨古丽·阿力木 女 发改委干部 6 苏彦 女 发改委干部 7 杨彩霞 女 县政协代表 8 兰存芳 女 县人大代表 9 司洪志 男 英吉沙镇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 10 唐宇梁 男 英吉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干部 11 董龙锁 男 温馨热力公司代表 12 阿比代·依拉木 女 司法局(公证人员) 13 热孜万古丽·玉苏云 女 司法局(公证人员) 14 李瑞 男 市场监督管理局 15 薛清华 男 财政局 16 贝丽克孜·吾普尔 女 宣传部 17 阿卜杜瓦依提·阿布力孜 男 县融媒体中心 18 钟济华 男 县纪委监委 19 葛帅宏 男 价格鉴证师 20 穆合塔尔·托合提 男 退休干部(业主委员会主任) 21 阿皮孜·努尔 男 退休干部(业主委员会委员) 22 阿吾提·达吾提 男 退休干部(业主委员会委员) 23 阿布拉江·阿卜力克木 男 装修工 24 马木提·喀斯木 男 退休干部 25 马木提·图尔荪 男 个体户 26 麦麦提图尔荪·吾普尔 男 业主委员会主任 27 杨西娜 女 业主委员会成员 28 阿瓦古丽·尤努斯 女 业主委员会成员 29 艾拜都拉·吐孙 男 业主委员会主任 30 麦麦提敏·亚库普 男 财政局退休 31 麦麦提图尔贡·阿力马斯 男 无业 32 瓦哈普·萨迪尔 男 退休 33 海热提·托合荪 男 退休 34 萨吾尔·麦麦提 男 无业 35 艾力·伊斯拉木 男 小组长 36 阿比来提·巴克 男 退休工 37 阙计化 男 个体户 38 麦热瓦妮古丽·麦麦提敏 女 计划生育专干 39 谢尔瓦乃姆·伊马木 女 计划生育专干
七、新闻媒体
英吉沙县融媒体中心
八、会议监督部门
英吉沙县纪委监委
九、咨询电话和联系人
咨询电话:0998-3623502
联系人:努仁萨古丽·阿力木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