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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6/03
19:06
来源:
英吉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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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英吉沙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6-03 19:06    来源:英吉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为加强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管理,传承弘扬烈士精神,更好发挥烈士纪念设施褒扬烈士、教育后人的红色阵地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烈士褒扬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英吉沙县纪念雕像(司马义·买买提雕像)保护范围予以公布:

保护级别:区级烈士纪念设施。

保护地址:英吉沙县乌恰镇第二小学校园内。

保护单位:英吉沙县乌恰镇第二小学。

保护范围:以雕像中心为主,向前3米,向后3米,向左3.7米,向右3.7米,高3.7米。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破坏烈士纪念设施的完整性,不得侵占烈士纪念设施地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禁止在烈士纪念设施内进行其他工程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为烈士以外的其他人修建纪念设施或者安放骨灰、埋葬遗体;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不得从事与纪念烈士无关的活动,禁止以任何方式破坏、污损纪念设施。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与纪念英烈无关或者有损纪念英烈环境和氛围的活动,不得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的土地和设施,不得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违反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惩处。

特此通告。

英吉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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