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同意,我县拟召开农村垃圾处理费调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英吉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于7月召开调整英吉沙县农村垃圾处理费听证会。
二、听证会人员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设50名听证会参加人,具体构成及产生方式为:
1.各乡镇人大代表(无职务)14名,由各乡镇推荐。
2.各乡镇个体工商户代表14名,由各乡镇推荐。
3.从事垃圾清运人员代表3名,由克孜勒乡、乌恰乡、萨罕镇推荐。
4.县人大代表1名,由英吉沙县人大推荐。
5.县政协委员1名,由英吉沙县政协推荐。
6.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共10名。其中分别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宣传部、交通运输局、县纪委监委各推荐1名;北京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喀什分所推荐1名。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2位,采取自愿报名、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三)听证会新闻媒体单位
本次听证会设新闻媒体1席,由英吉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邀请参加。
三、听证会参加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年龄必须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对我县垃圾清运收费情况比较了解,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和论证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
(三)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意见和提出建议。
(四)能按时参加全程参加听证会,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并允许在听证会上公开与听证会有关的个人信息。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推荐参加听证会的人员由推荐单位于2024年6月24日前将参加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相关信息函告英吉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申请参加听证会的消费者、旁听人员请于2024年6月24日前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英吉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管理股报名。
联系人:努仁萨古丽·阿力木
联系电话:0998-3622503,13899163595
地址:英吉沙县芒辛路123号县人民政府办公楼四楼
特此公告。
英吉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