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1、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喀什地区英吉沙县垃圾填埋场二期建设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英吉沙县
(4)建设规模和内容:新增处理规模为115t/日垃圾填埋场一座及防渗系统、渗沥液导排系统、环境监测系统等配套附属设施,填埋场总库容为81.5万吨。规划建设3座垃圾转运站,每座垃圾转运站新建400m围墙,300平方米彩钢垃圾压缩车间一座,地上一层,业务用房150平方米,车库150平方米,地磅房28平方米,传达室20平方米。每座垃圾转运站购置垃圾压缩设备1套,清洗消杀除臭系统1套,垃圾转运箱5个,勾臂式垃圾车3辆,自卸式汽车3辆,装载机1辆,吸污车1辆。
(5)建设期限:两年(2023年4月至2024年11月)
(6)项目投资:投资规模6520万元,资金来源:预算安排125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5000万元。
2、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英吉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喀什地区英吉沙县公园路北100米
联系人:段容
联系电话:18899339653
邮箱:252169535@qq.com
3、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评价单位:核工业天水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花牛路25号
联系人:马东波
联系电话:15293862380
邮箱:1273171327@qq.com
4、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5、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通过邮件、电话、信件、填写问卷调查表、“12369”环保举报热线、政府网站等途径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或者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回访。